最近裁员的某外资pc大厂,
条件让我大开眼界
没有优离
只有最基本的劳基法遣散费minlist(6, 0.5xN)
不知道文组HR们已经废物到这种程度了
连劳动法规都不懂,可以这样火人
两年前美光裁员,许多人优离金拿的笑呵呵
结果外表光鲜亮丽的大公司竟然这样搞
有没有卦?
怎么会觉得这是HR可以决定的.. 要骂也骂对人好吗
你都讲文组了,还期待他们什么,智力正常的会念文组?
楼上 台达逼签自愿离职让我很惊讶 小弟在科技业20年没听过上市科技业公司敢逼员工签自愿离职 公司要炒人 就是走资遣流程 逼员工签自愿离职 这严重违法 员工可以告死公司
印象中劳基法的资遣很麻烦,所以通常希望员工自己离职,这时候就会有优离,基本上就是给的大于失业补助、资遣费,多给点钱帮公司省去劳基法的流程
不会吧 乡民相对挺的DHL没有L结果资遣费被L屌打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