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er (Good will)》之铭言:
: 更新版,增加了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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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 FB us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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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Paper (Good will)》之铭言:
: : 可以参考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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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刚好拿到签约金跟缴回都是去年(同一个年度),经询问后可以直接在报税时自己
减去后再提供减项证明文件给国税局即可。
补充保费部分:因为直接扣减,不像跨年度会收到所得退税证明来申请退补充保费。
可以提供所得税申报书以及汇款证明,按申请书一起申请。
===北区国税局回函内容===
一、依据财政部北区国税局105年8月11日第1142次复查委员会附带决议,员工于约定任职
期限届满前离职,依约返还奖励金之协议系属附解除条件之约定,核属薪资所得之减项。
二、台端缴回之签约金如符合上开决议规定,请于网络申报综合所得税之薪资所得时减列
该返还金额,申报上传成功后,检送相关证明文件于110年6月10日前邮寄或递送至国税局
所属分局、稽征所。
===健保局回函内容===
二、有关您于所属单位离职缴回奖励金一案,请填写本保险补充保险费退费申请书(如附
件,类别填写62:奖金补充保费),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凭以办理退费事宜;证明文件部
分,请提供您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书影本(显示减列该返还奖励金之更正后薪资所得金
额)及返还奖励金予公司之汇款证明。上述申请书及证明文件,请迳寄本署台北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