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伤病给付加码!职灾保险法三读通过 八大重点一次看
2021-04-23 17:08 联合报 / 记者陈熙文/台北即时报导
五一劳动节前夕,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不但扩大纳保范围
,也提高最低投保薪资至基本工资,失能给付最高可以领到144万元,死亡给付108万元;
另外,新法也提高伤病给付,优于现行劳保规定。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修法重点包括:
一、所有事业体强制纳保:过去依据劳保规定,5人以上事业单位,才采强制纳保;4人以
下事业单位,自愿加保。根据新法,不论受雇人数多少,都将强制纳保。
二、扩大纳保对象:只要提供劳务事实并受有报酬,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都符合纳保条
件。亦即,外籍家庭看护工与帮佣等也纳入投保对象。
三、投保薪资楼地板与天花板双双提高:薪资下限从新台币1万1100元提高到基本工资(
目前为2万4000元);投保薪资上限从4万5800元提高到7万2800元。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
时的投保薪资级距,若低于基本工资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资投保。
四、给付率提高:现行劳保规定,职业伤病第1年按投保薪资70%发给,第2年减为50%;职
灾保险法规定,职业伤病给付前2个月100%给付;第3个月皆发给投保薪资70%,以2年为
限。
五、失能给付认定方式改变:失能年金给付金额方式不再以年资计算,改以失能状态认定
,失能程度愈严重,领的给付愈多;完全失能,领投保薪资70%;严重失能是投保薪资50%
;部分失能是投保薪资20%;失能年金若相关资格条件,加发眷属补助10%,最多加发20%
。
六、遗属年金不计年资:改以每月发给平均月投保薪资50%;遗属一次金,按被保险人平
均月投保薪资发给40个月。
七、增订雇主罚则:雇主未替劳工加保,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限期改
善,届期未改善应按次处罚。投保单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院、诊所若违法经且
处以罚锾,主管机关应公布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处分金额等。
八、成立专责机构:新法要求劳动部应捐助成立财团法人职灾预防重建中心,统筹职灾预
防业务。
新闻来源: 联合报
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40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