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重罚阿里巴巴!“开790亿元罚单” 未来3年须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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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大陆市场监管总局今(10日)宣布,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九条,对阿里
巴巴 (09988) 在中国境内网售平台实施“二选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阿里巴巴需缴
交相当于2019年销售额4%,共计人民币182.28亿元(约新台币790.8亿)。
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去年12月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历经四个月现场检查、约谈、大
数据分析等,调查结果今日公告。
据《新华社》报导,大陆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指出,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
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
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
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
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
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
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
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
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人民币,下同)
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
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
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
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