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AWS商标被判侵权 赔偿7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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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美国科技大厂在中国被商标蟑螂狠咬一口。美国网络零售商也是全球云端服务公司
亚马逊(Amazon)之AWS品牌在中国被控商标侵权,须赔偿7,672万元人民币。
亚马逊(Amazon)从2002年开始以“AWS”(Amazon Web Services)品牌为全球提供云端
运算服务,并在2014年进入中国内地市场,2018年却被北京一间2003年成立的科技公司“
炎黄盈动”控告商标侵权。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2018)京民初
127号),判处亚马逊败诉。亚马逊不但失去“AWS”商标在中国使用权,同时需要向“炎
黄盈动”公司赔偿7,672万元人民币和讼费26万元,还需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
声明说明自己侵权,以消除对炎黄盈动公司商标的影响。
“炎黄盈动”拥有AWS的多个商标权,用于包括技术研究,技术项目研究,计算机编程,
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软件升级,计算机软件租赁,计算机系统设计
,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软件安装等的4249189号。 用于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等的编号8967031;以及用于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的编号8967030等。
法院称,关于AWS涉嫌侵权的徽标是否与“炎黄盈动”商标相同或相似。
关于“炎黄盈动”商标中的商品和服务是否涵盖云计算,法院指出:
尽管Sinnet和Amazon.com声称涉嫌侵权的服务与上述商品或服务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但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审判中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纠纷”,类似商品是
指在功能,目的,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者目标等方面相同的商品,或者相关公众通
常认为它们具有特定的联系并可能引起混淆。相似的服务是指在服务目的,内容,方法和
对象方面相同的服务,或者相关公众通常认为存在可能导致混淆的特定连接。相似的商品
和服务,
北京法院认为,根据提交的证据,商标所涵盖的服务与被告对商标的使用之间存在相对密
切的关系。
亚马逊公司发言人称,对该裁决“强烈不同意”,并已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
言人声明:AWS提供云服务,并以AWS的名字在全球范围内普及,远早于任何其他公司。
结语
30年前,欧美公司轻视中国市场,如今自食恶果。商标权属地主义谁先抢谁先赢,更何况
,欧美大品牌肥滋滋,自己事先不布局中国市场,事后只好付钱买过路费。苹果、乔登运
动鞋、耐吉等等都吃过亏,最后和解付钱买回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