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法人研究单位(非公家机关),按某公家政策,要求员工去下列29个国家,返国后
一率用“自己的假”在家隔离14天。
目前已经有人被迫在家隔离了,签了同意隔离书。
没有人要刻意这时间反骨,但公司超前防疫,要你把所有损失吞下去,甚至连这29个以外
的国家,都有单位长官在潜规则潜规则压迫你不准申请。
还要用官僚考绩压你,合理吗?
多数人都是保劳保的员工,没有受到公务人员的好处,这样的公司政策真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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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代po,这文件确定也无涉密,朋友要我删我就删图。
哦对,不要觉得该司员工都没人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协调好吗。
这政策我不知道哪里合理,最好每个人以后对不合理的事以后都可以默默接受喔!
还有不要无限上纲扯军事泄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