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编号:28113005
负责人:郑竹明
翻了一下判决书,故事是这样
有个员工花钱买公司股票。后来离职了。
晋弘科技想要花钱再买回股票。只是晋弘科技不是加钱买回。而是低价买回。
如果股票涨了,晋弘科技用比较低的价格买回。
如果股票跌了,晋弘科技还是用比较低的价格买回。
新竹法院的认定。
双方签署的认股合约没有规范公司买回这一点。
股票是员工的,卖不卖当然是员工的自由。
至于晋弘科技要出多少钱,这点不重要,无须讨论。
最后晋弘科技败诉。
晋弘科技也同时提了假执行。法院当然一并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