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yokoon (蒜)
2019-08-17 13:56:45※ 引述《arthurwechat (toolman)》之铭言:
: 因为需要警方配合侦办
: 警方要求下架原文
: https://reurl.cc/9gKRv
: https://i.imgur.com/6TM7adz.jpg
: 也确定此两人为同一人
: 谢谢各位关心
同样去警局报过案,警局报案重点着重在于案情经过描述
你PO文如果完全属实跟案情经过根本没有关系
同时该公司(你说陆资)一定有台湾代表人,顶多最后传不到就通缉
常理判断也不会有人因为这点小事就偷渡出去
警方也不会怕人跑掉"逼"你删文
除非文章有与你陈述之事实完全不同之处...
刚刚到八卦看了一下,版主有打电话到派出所求证
原PO的确有到派出所去做笔录,但没有提出告诉
但原PO后来自己PO报案单是提告妨碍自由????????
我还以为是伤害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