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27 (Sam)》之铭言:
: 民法184条,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因为你之前工作离职,所以可以依这条来要求对方公司赔偿
: 毕竟你是离职的,如果之前没有工作,就比较难要求赔偿了
: 赔偿金额很难说,如果是我就是看之前工作薪资*6~8个月
: 因为资遣后就业服务站也是给6个月,所以我觉得6个月应该算是法院允许的
: 就写个存证信函要对方依据民法184条,赔8个月
: 然后上劳工局调解一下,对方可能会杀,底线就是6个月
: 对方不要的话,就直接上法院,对方公司还要赔5%的利息,负担所有费用
: 你拿到offer,举证应该ok,不可能输,看赔多少钱而已
: 赔偿6个月薪资我是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好意思小弟劳动法学习者,也要来打脸这篇文章
看到下面一堆人推就觉得可怕,不给大家正确资讯不行
S大提出的请求损害赔偿如前面回文所言,根本过于理想、抽象
要举证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且与该不法行为有因果关系,这是很复杂的
而且完全没有相关法院判决,所以拜托请别被误导了
正确做法是提起“确认雇佣关系之诉”,
白话讲就是让法院判决你是这家公司的员工,雇佣关系成立
资方既然已经发出offer并经你同意后回复就成立雇佣关系,不得随意解雇
然后同时请求从契约上到职日到判诉终结日之间的全部工资
那么原原PO现在该采取什么做法呢
首先,保留与人资信件来往记录,重点就是对方发出的offer以及收到你回复
除了纸本offer外,甚至口头offer人资有确认到职日并要你辞职,都可成为证据
接着于契约上到职日仍去公司报到,应该会被挡在门口,但请拍照或录影存证
这举动是要向法官证明,你确实有依契约要提供劳务,是对方不受领
之后便是寄出存证信函,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就上法院
未来建议求职者务必要录音口头offer,甚至敢一点可要求对方签订违约金
以下就比较复杂了,提出日本实务见解跟我国法院判决佐证,欢迎法律人提出不同见解
专业给推,之前真的比较常听到你举的例子!这也比较容易求偿成功...
作者:
bcew (bcew)
2018-08-22 17:40:00推专业
战起来学法的都这样?没有前例就不敢判当第一个?公务员也是这样
作者:
senjor (哞哞)
2018-08-22 17:45:00写程式的也是这样啊,规格没开的就不会自己新增的一堆
作者:
eason77 (eason)
2018-08-22 17:45:00你要告到法院首先先加入民进党
作者:
senjor (哞哞)
2018-08-22 17:46:00觉得API开的规格很蠢,自己写一个觉得合理的res就好了
学法的当然会考虑胜率啊!告人的也是,告赢才是重点,谁没事去挑战难告的部分...
作者:
c0758 (R>W1>E2>Q滿)
2018-08-22 17:59:00好文长知识给推
作者: furio (void) 2018-08-22 18:12:00
推详细案例说明
作者: mercurycgt68 (发芽的吉它手) 2018-08-22 18:28:00
推
作者: hooorb (Hooorb) 2018-08-22 18:41:00
专业推
作者: fake0617 2018-08-22 18:42:00
推言之有物
作者:
spath (spath)
2018-08-22 18:52:00这议题很有意思,各种见解都有道理,不过不管怎样,敢这样搞求职者的公司就让他红
作者: qqq46677 (deer) 2018-08-22 19:33:00
推用心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8-08-22 19:33:00推举证与不法有因果关系才是重点
作者: eatingshit (别怀疑我叫宜霆谢) 2018-08-22 19:42:00
资方国 你吉的赢?
确认之诉若败诉,可能也还有245-1。但这时候可能比较难提出“损害”的证明,若请求支出的成本恐怕金额低微(交通费?),另有可能是请求丧失与其他公司缔约机会的损赔,但其损害额证明不易(考题的机会成本很明显,但现实中要计算恐怕不容易)。但若依原po所提的确认雇佣存在胜诉的话,可以简单请求给付这段期间的工资即可,较无困扰。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8-08-22 20:07:00专业推
作者: Bopupu (^^) 2018-08-22 20:28:00
太受用了!谢谢我会好好处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8-08-22 21:04:00实务见解耶
作者:
LLika 2018-08-22 21:12:00好文值得收录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8-08-22 21:42:00推专业
作者: leav (耶罗窖兽) 2018-08-22 21:53:00
专业推
作者:
Mues (Mu)
2018-08-22 22:30:00推推
作者: wwwyoyodio (清道夫) 2018-08-23 00:29:00
推
作者:
blockight (我爱笨蛋,笨蛋爱我)
2018-08-23 01:37:00专业推
作者:
catwei (going nowhere)
2018-08-23 13:29:00有没有搞错 这种好文没人推 版主也不M...
作者:
sugozu (低调)
2018-08-23 14:06:00专业知识推一下
应该打给付薪资之诉就行了除非法院对于确认雇佣关系诉讼费的计算有变
作者: woora3 (yanyo) 2018-08-26 14:22: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