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27 (Sam)》之铭言:
: 民法184条,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因为你之前工作离职,所以可以依这条来要求对方公司赔偿
: 毕竟你是离职的,如果之前没有工作,就比较难要求赔偿了
: 赔偿金额很难说,如果是我就是看之前工作薪资*6~8个月
: 因为资遣后就业服务站也是给6个月,所以我觉得6个月应该算是法院允许的
: 就写个存证信函要对方依据民法184条,赔8个月
: 然后上劳工局调解一下,对方可能会杀,底线就是6个月
: 对方不要的话,就直接上法院,对方公司还要赔5%的利息,负担所有费用
: 你拿到offer,举证应该ok,不可能输,看赔多少钱而已
: 赔偿6个月薪资我是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只有单纯民事而已,告了若不能保证胜诉,
还要支付开庭费用,算是人财两失。
个人觉得最多只能跟公司说给你资遣的证明好让你拿失业给付。
而且说实在很多劳方都是这样玩,如果这判决成立,
那以后大家手上可就不能拿一堆offer来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