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串谋 合法掩护非法 太阳能大厂偷倒废弃物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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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上稿编辑: 赖温狠
媒体小农 环境资讯中心记者 赖品瑀报导
位于桃园市的太阳能硅晶圆制造厂“达能”,为了节省成本,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手法,倾
倒多达1000多吨含铜的有害事业废弃物,上月遭环检警破获。
2015年11月,位在台中市梧栖区八德路的空地发出异味,民众前往探看后发现有千余桶的
储桶非法弃置该地,经台中市环保局检测发现为含铜有害事业废弃物后,由台中地检署、
环署中区环境督察大队及保七总队第三大队,合组专案小组追查。
1070712新闻相片-台中市梧栖区非法堆置1,178桶的贝克桶场址采样情形
台中市梧栖区非法堆置1,178桶的贝克桶场址采样情形,环保署提供。
二年多的调查之后,环保署督察总队12日发布消息,指出储桶内是处理废切削液所产生的
碳化硅油泥废弃物,来自于太阳能硅晶圆制造厂“达能”。
督察总队中区大队长李金福指出,达能为了节省约几千万的购买切削液及处理废切削液成
本,勾结原本属于合法甲级废弃物处理机构“易增”公司,将废切削液交由并未领有废弃
物处理许可文件的“汇隆”公司。
1070712新闻相片-汇○公司于易○公司非法处理废切削液独立厂房外观
汇隆公司于易增公司非法处理废切削液独立厂房外观。环保署提供。
据环检警调查,此案是三方串谋,以合法掩护非法。身为股票上市公司,达能于2009年至
2012年之间所产出的废切削液,名义上与易增签订清除处理契约,但其实易增并未按法规
处理,而是把回收切削液以市价三成贩售回达能,或转卖给其他业者使用;汇隆则是将非
法处理废切削液所产生的碳化硅油泥废弃物,装于储桶,在台中梧栖租下空地后弃置,因
为发出恶臭异味,而有当地热心民众发现并检举,此案才遭到揭发。
李金福表示,达能不实申报废切削液,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8条刑责规定,最高可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易增未依废弃物处理许可文件内容从事废切
削液处理工,分别涉犯《废清法》第46条第4款、第6款及第48条刑责规定,最高可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1500万元以下罚金;汇隆非法从事废切削液处理工作,也可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1500万元以下罚金。此外,此案也可能追讨业者的不法利得,目前检方正在计算
中,粗估应有数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