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重点, 当公司经营到净值低于期初资本
除非你自己掏钱出来补, 不然责任就只有转移, 谈不上“我来承担”
从声明文分析, 和沛的责任有 A.对客户 B.对大股东 C.对小股东 D.对债主 E.对员工
在公司所剩资源不足以清偿所有对象的情况下, 把资源给了A, BCD就拿不到
依法, 如果清算的话, 债主的权力分为抵押债权跟普通债权, 抵押债权优先
客户如果有合约保护的话, 可能也会转成普通债权
员工工资或法定的资遣费若有亏欠, 跟抵押债权同一顺位
但属于恩给的年终奖金不包括在内
翟本乔做的动作包括
1.把专利卖给大股东鸿海, 换取一些营运资金
2.利用这些营运资金, 修正客户的bug, 并把客户转移给网擎
3.以低于二手行情, 把公司设备卖给学生和新创公司
4.剩余的现金发给去年离职的员工做为年终奖金的补偿
这里头
客户部分, 能找人接手而不是放给他烂, 算是有负责, 这点予以肯定
不过用的也是公司的专利换来的营运资金, 不是“我来承担”
专利转移这部分, 直接转给大股东, 老实说有私相授受的嫌疑
公司经营不善到要考虑清算的地步
资产的转移不应该对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公开透明一点吗?
出售公司设备这部分就更耐人寻味了
你一家赔钱到净值变负数的公司, 低价卖公司资产去资助学生跟新创公司?
我只能说这是慷债主的慨
而且这些受惠的学生跟新创公司是那些人?也该说清楚
至于年终奖金的部分我不予置评, 虽然顺位上这些钱应该优先给抵押债权
但优先照顾员工我觉得也可以接受
另外, 翟本乔说减资跟清算的差别在责任, 这我就得说Bull Shit了
对大小股东的责任, 既然是无偿减资, 而且减资后股份都是0, 根本就没差
对客户的责任, 重点是在有没有先处理再清算, 跟最终走减资或清算并无关系
对员工的责任, 离职也都离职了, 跟你公司怎么结束毫无无关
唯一有差的是对债主的责任
对债主的责任, 只要公司还存在, 债权就还在
但你都减资变1元了, 能负的就是1元的责任
除非你自己掏钱出来补, 不然你能“我来承担”什么?
说穿了, 打的算盘是再找金主来投资
但这样一来, 承担的也是下个金主, 怎么会是“你”呢?
此外, 既然认为有机会找到下个金主
表示认为公司目前的资产(人?产品?)仍有价值, 只是清算得不到公平价值
既然如此, 那么不清算而走减资, 真正最有利的
不是目前拥有公司100%股份(1股)的翟本乔本人吗?
从坚持对客户负责, 可以看出翟本乔很珍惜名声
看重名声是好事
但是 慷他人之慨成就自己的名声 以及 对自己没扛下的责任却说我来承担
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