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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0:31 中央社 台北15日电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科学园区设置管理条例”,名称部分删除“工业”两字,让
过去以工业为主的科学园区,未来也可以开放新创产业进驻。
“科学园区设置管理条例”原名为“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根据三读通过的法案
名称,删除“工业”两个字,并放宽进驻组织类型,以利引进多元类型的创新研发事业。
根据三读修正通过的条文,也松绑了育成期限,放宽新创事业育成中心不得超过3年的期
限的规定,以鼓励新创进驻并保有管理弹性。
对于承租科学园区用地,积欠租金总额超过四个月租额者,管理局得终止租约,收回租地
,另外也规定园区内不合使用目的的厂房及建筑物,给予二年的改善期,若仍未改善将可
强制拍卖。
此外,根据三读修正通过的条文规定,科技部为园区发展所需,得商请各级主管教育行政
机关,设立实验中小学(含幼儿园)及双语部或双语学校,双语部或双语学校的教师任用
资格及学生入学资格,由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定之。
此外,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初审时,采纳了民进党立委张廖万坚的修正动议,规定园
区得划定一部分地区做为社区,并由管理局配合园区建设进度开发,这些社区用地,除了
供公共设施及其必要的配合设施外,得配售给园区内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原所有权人,供
兴建住宅使用。相关条文上午也顺利二读、三读。
张廖万坚告诉中央社记者,新竹科学园区有部分住户被纳入科学园区,原本承诺要配售,
但因为相关法规修正后,这项承诺无法兑现,居民经过长期陈情,这次修法纳入科学园区
设置管理条例中规定,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