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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坠排水沟身亡 高院判竹市赔991万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7日电)林姓男子前年3月失足坠落新竹市“东大排”排水沟身
亡,家属认为公共设施维护不当,提告求偿;高院今天维持一审法院见解,判新竹市政府
要赔新台币991万余元。
在竹科担任工程师的林男,于民国105年3月晚间,欲步行前往新竹市文化局演艺厅观赏音
乐会,但他行经新竹市仁爱街东大排的护栏缺口处时,却失足跌落至深度约2公尺且几乎
干涸的“东大排”排水沟内;林男因后脑重创、颈椎折断,不幸身故。
林男家属诉请国赔,新竹地方法院在去年5月判新竹市政府要赔林男妻子及3名子女共991
万余元。新竹市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全案可上诉。(编辑:卞
金峰)10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