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我觉得苦主如果能出面最好
但是真的不愿出面 也不要太苛责苦主 矛头还是要对准伤害劳工的一方
大家都是外出人讨生活而已
仔细想想今天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
有几个人在脱身后 还有无比强大的心理素质坚持要走完费时费力
可能还要费一大笔钱的法律流程?
应该都会想说接下来要好好重新过生活吧!
何况苦主告下去可以出来选立委吗? 要承受多少未知风险才是真的吧!
不是说苦主不出面就是对的
只是说我们是不是不要用这么高标准去要求苦主
多少人在板上PO文还怕被同事认出来 (文章看完完全不知道是讲哪间公司)
苦主愿意让朋友PO出他遭遇 而且一看即知是什么公司、什么单位
就已经是帮很多求职者很大的忙了
有人说苦主不出面就愧对乡民的支持 不告下去等于光出一张嘴
但凭良心说我们多数乡民能做的支持也就是键盘支持
键盘支持如果能吃 天眼通就不会收了
万人响应 一人到场的教训你我知 独眼龙都知
苦主难道会觉得有这么多乡民支持 就神功护体 什么妖魔鬼怪都不用怕了吗?
人各有志 不是每个人都想要战斗到最后 (所以能战斗到最后值得被歌颂)
我觉得苦主愿意让朋友爆料 就很有意义了
劳工要团结 矛头要一致
如果每个出来爆料的人都要提告 那之后就不会有人想要爆料了
我也相信每个爆料使大家发出的不平之鸣
都能促使职场环境一点点的改变
让子弹飞会吧!
※ 引述《su27 (su27)》之铭言:
: 苦主你这样不行啦
: 大家一致挺你(虽然我也是键盘帮忙发声)
: 你这时候缩手 大家怒气会指向你
: 我一开始就很好奇大男人被女生欺负?
: 你这种个性不行
: 不知道反击永远会被认为好欺负。被踩在脚下
: ※ 引述《hidog (.....)》之铭言:
: : 以我自己的经验来讲
: : 如果当事人愿意出面,警方办案速度会快很多.
: : 当事人跟学姊曾经是同事过
: : 我想应该会知道对方的一些基本资料
: : 姓名/年纪/电话/户籍/照片
: : 学姊刚好是菜市场名,不容易从名字找出人
: : 但是搭配其他资料,如果能过滤到剩几个人
: : 这时候搭配照片就很容易找到当事人的年籍资料.
: : 有年籍资料以后,警方就会传唤被告到案说明
: : 传唤不到,案件会送到地检署
: : 地检署传唤不到就会拘提,拘提不到就会通缉.
: : 什么叫做通缉?除非学姊一辈子不回台湾
: : 不然入境的时候就会直接被警察带走,严重的话还会限制住居
: : 学姊工作地点在对岸? 很抱歉,这时候不是想出去就可以出去.
: : 搞到这种情况,就换对方哭了.
: : (P.S. 就之前讨论串看起来,已经有人告发强制罪的样子)
: : 但是.....
: : 以上这些事情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愿意出面指认并提供相关证据
: : 目前问题是当事人到底去警局做笔录了没?
: : 司法单位是看证据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最后也只能查无事证不起诉处分.
: : 所以还是请当事人去警局说明一下案情吧,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