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个问题适不适合在这边提出(若不适合会自D),想请问各位,新公司除了要求
提供之前的薪资条外,还要求提供official company's letter,请问这是指什么呢?这
样的要求合不合理呢?感谢。
作者:
wt (Time to Change!)
2017-07-25 23:04:00公司内规,不违法。不想给的话就说前公司没提供...
作者:
avlin (avlin)
2017-07-25 23:05:00工作证明?
请问wt大&A大,所以是指工作证明吗?可是都有薪资条了,为什么还要工作证明?是指离职证明书吗?感谢
作者: ASUSboy 2017-07-25 23:46:00
可能想看工作年资
作者:
cc618000 (键盘5566)
2017-07-25 23:51:00不合理又怎样?
作者:
gabbana ( )
2017-07-25 23:52:00推拖拉 先进去再说 拖到试用期 大不了开除
作者:
ps0411 (ps0411)
2017-07-25 23:55:00是男人就跟新东家说不去了!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å‚»å‚»åˆ†ä¸æ¸…楚)
2017-07-26 00:49:00离职证明吧, 确定算薪水的时候你没有唬他年资
你原公司离职了吗?离职应该要有请原公司HR开还没离职档然就不会有
作者:
avlin (avlin)
2017-07-26 15:51:00人资跟你要薪资证明可能是怕你嘘报,当然也可以就于隐私不给,但资方可能就会用有色镜片看你,只能说台湾劳资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关系(常见资方靠北劳方面试态度不佳,倒是没看过劳方靠北资方不给封感谢信的新闻)
感谢大家的回复,小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不知道是否美商皆如此?最夸张的是我用了万用回复,资方还要我出具当初签的保密合约,但没记错的话,薪资的保密期间只有“在职中”有效?我已经离职了QQ但真的不想因为提供反而被砍薪资,觉得不知如何是好,谢谢大家><
我是加拿大人,这里是可以要的哦。而且不给没差他们也可打去前公司问HR。不知台湾法规如何。但面试时若讲的都是真的其实不怕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