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lence0616 (一直等下去)》之铭言:
: 想请教有关特休问题
: 小弟目前是12小时轮班作业员
: 但公司请特休的单位是小时
: 也就是说公司目前给我们的特休是56小时(7天*标准工时)
: 但问题是在我们公司请一天特休却要扣12小时的特休假
: 依小弟的认知假设公司每天薪资计算是标准工时+加班四小时
: 那特休就应以8小时来扣不应以12小时计算
: 若12工时都没算加班,特休应给84小时不是吗?
我猜是加工出口区内的公司,
制造业通常都是约定八周变形工时,
一天正常工时也只能是8小时,
既然你们约定用“小时”来算特休,
那请一天也就是免除8小时的出勤义务,
剩下4小时只是算没有加班而已,
但如果你们是约定二周变形,一天可以达10小时为正常工时,
那请一天也只能用10小时来扣才对(等同免除10小时正常出勤义务)
请一天用12小时来扣怎么看都不合理,
等于雇主特休假给不足够,也等于违反劳基法第38条规定,
建议先问问工会(如果有的话)或是HR到底正常工时是几小时,
还有为何特休这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