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新规则,休息日加班请假?

楼主: eladamri (Gooner 05/06-)   2017-03-28 19:11:38
※ 引述《ggg1356114 (3G)》之铭言:
: 最近公司HR订了一个新规则
: 说如果休息日加班时间不满4或8小时
: 例如做了6小时,会无条件进位到8小时
: 所以需要自愿请假2小时,公司就会付你6小时的休息日加班费这样子
: 我想问的是,这是劳基法的新规则吗?
: 那在劳基法下,我可以选择不请假那2小时吗?
: 觉得这样太不合理,那劳基法原本的无条件进位到4, 8, 12小时不敬就没有意义了..?
先讲结论,直接来张flow chart:
http://i.imgur.com/Q57ZyZL.jpg
大前提是先厘清“劳资双方有没有事先约定好加班时数”?
所谓事先约定,包括资方言明休息日来加班“几小时”,而你同意;或者公司规定加班要
事先申请,你上系统申请加班填了时数,最后主管签核同意。
只有上述有事先约定时数的情况,才需要往下看。
假如主管只是说,明天休息日需要你来公司,但没说几小时,事情做完就回家,那毫无疑
问要依实际工时无条件进位到4、8、12小时。
如果有事先约定时数,那原PO的问题要分两部分回答。
一、应不应该请假?
目前劳动部的说法可以理解为,休息日雇主要求加班,一旦劳工同意来加班,那天就和上
班日一样有出勤义务(只是会领比较多加班费),劳工中途有事不能继续加班则要请假。
电资工会对此有不同见解,我们认为休息日不该用一般请假规则处理,这样会模糊休息日
和上班日的区别。劳工在休息日临时有事无法继续加班,应该只要秉持诚信原则提前告知
雇主事由就可以离开。最差的情况,劳工不领最后那几个小时加班费,但雇主也不能扣假
(请参考: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70105 、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70112 )。
很遗憾地,虽然我们也向劳动部表达过这个见解,不过这至今仍是少数意见。如果各位赞
同这个意见,也可以告诉我们,我们想办法继续向劳动部反应。
二、由谁来发动请假?
不过,即使采取目前劳动部的解释,仍要区别“是因为谁的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加班。
如果加班到第6小时,是劳方临时有状况需要离开,那按照上述劳动部的解释,就要依劳
工请假规则来请相关的事、病假等等。
但如果是第6小时后,雇主看劳工已经没事做,要劳工提早下班。此时劳工仍有提供劳务
的意愿,是雇主拒绝受领,那依民法第487条的法理,劳工不但不用请假,还可以跟雇主
领8小时的加班费才对。
但原PO的公司人资可能不会说清楚,而是让劳工觉得“休息日提早离开一律要请事假,且
领不到后面几个小时加班费。”事实上那只限于劳工主动要提前离开的状况。
如果是资方要你提前离开,正确的做法是:1.你已经来上班了,就算坐着发呆也要坐好坐
满,因为你是“依当初双方约定时数”出勤,当然有理由做完那个时数。2.如果资方强硬
要赶你走,就想办法拿到“是资方拒绝受领劳务”的证明才走,之后仍申请4/8/12小时加
班费。
最后这段,可能你会觉得“不可能有人做到吧!不切实际。”但如果你不积极表示意见,
根本无法证明是雇主主动要你离开。事后公司一句“他那天说有事,我们当然要他请假”
带过,你白口莫辩,公司一切合法。
最后,虽然老梗,但还是要说,这种“明知不合理,但我们不敢有意见”的情况,再一次
说明劳工应该参加工会或组织工会。
作者: cavabien (哈雷路亚.呛司)   2017-03-28 20:55:00
作者: IceSword (中肯哥)   2017-03-28 21:34:00
推 永远不要低估鬼岛老板的cost down能力
作者: meowgy (sky)   2017-03-28 22:02:00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3-28 22:10:00
这篇才对,上篇有的推文根本误导。
作者: skyant (华仔)   2017-03-28 22:15:00
推电资工会
作者: FallwinDs (亚维)   2017-03-29 19:20:00
我也觉得不能加班不应该算请假有事不能加班没拿钱还要扣假,比不答应加班还惨
作者: minivg   2017-03-29 20:48: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