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4/1075760/
员工爆中国出差变责任制 和硕:延长工时可报加班
台湾一例一休上路,不过科技业出差对工时计算部分仍出现歧异,和硕员工向《苹果》爆料指出,前往中国工厂出差3周,顺应工厂规范一周上班6天,且上班工时比在台湾长,由于生产线忙碌,常有误餐状况,延长工时部分获主管告知是责任制,没有办法报加班费。
员工抱怨指出,和硕在台湾是幸福企业,但工时部分加班费支出假象。
对此和硕发言系统表示,应该是误解,出差人员都可以适用台湾劳基法规范,出差期间工作超时部分可以报加班费,在中国厂区内也可以连内部申报系统填写加班申报表,外派驻地工厂员工跟出差台干规范不同,台湾员工出差中国,周六上班也是属于加班,可补休或申报加班费。(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刚刚发的不知道为什么内文全部不见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