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生育”失策 科技业大老板输了1元官司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以信托方式将5848.5万股联电股票赠
送给子女,自称为了奖励生育,并依法缴纳赠与税,事后国税局认定他没将股利申报为赠
与额是避税手段,要求补税1953万元,宣反告国赔,要求国税局道歉并求偿1元,最高法
院维持高等法院见解,认定国税局未违法,判宣败诉确定。
宣明智97年5月间把股票赠与子女,自称是为了奖励生育,也依法缴纳赠与税767万元,但
国税局认为他为了逃税,才未把即将分配的股利算进赠与税内,宣认为国税局侵害他的名
誉权并让他损失1953万元税金及信托费30万元,要求国税局赔偿1元并公开在网站上致歉
。
高院认定,宣明智补税一案已经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确定,国税局的说法是行使诉讼权的合
理范围,判国税局免赔,宣上诉后,遭最高法院驳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3583
(自由 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