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工作三年以上离职需于一个月前告知
现在处在尴尬的过年前@@
年终已领,offer已确定,
新公司报到日期也确定了,
卡在现在的老板坚持要一个月交接...
(并非什么很高专业的工作,一堆人做跟我一样的工作)
是不知道老板在坚持什么@@可能觉得我很好凹?
但真的不想一直被拖离职日!!!
(很想明天就不去上班了XD)
求解QQ
作者:
smho (白日梦冒险王)
2017-01-12 00:16:00可能觉得妳领完钱就闪,不爽罢了QQ
其实很想甩他一句记我旷职RRRRR但是要做的这么不留情面吗XDXD
作者:
smho (白日梦冒险王)
2017-01-12 00:29:00但那是劳绩法的规定啊,照规矩来有那么困难吗。
作者: qswitch (燕子) 2017-01-12 00:32:00
1个月阿...
作者:
smho (白日梦冒险王)
2017-01-12 00:49:00去检举啊,用想的有什么用。
作者:
ebsd (电子背向散射绕射)
2017-01-12 00:57:00smho你知道这条劳基法劳方违反 没有罚责吗?劳工想离职就可以离职 根本不会被罚
作者:
smho (白日梦冒险王)
2017-01-12 01:23:00虽然不太可能被罚,但你再去仔细看一下。
如果新公司不需要旧公司的离职证明,直接发辞职mail就走人啦
作者: cml0123 (Mike) 2017-01-12 07:49:00
30天必须全是工作日吗? 还是可以包含假日?
你都不干了他叫你去干嘛 你也可以去了就不做事让他多发一个月薪水看他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