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thmog (胖过头)
2017-01-05 00:31:56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资方代表、工总常务理事何语在岁末年终举办的工商建设研究会提到,
在劳基法修法过程反反复复,劳基法32条延长工时时数最后定在“一个月不能超过46小时
”,
但相较新加坡法规定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72小时,日本厚生省对过劳的定义,是单月加班
超过160小时、连续二个月加班每月100小时以上、连续三个月加班每月80小时以上 过劳
,
和台湾一个月不能超过46小时实在差很多,忍不住问台湾劳工真的是“东亚病夫吗?”,
台湾劳工不应该是东亚病夫。
何语在上周五(12/30)工商建设研究会提到,经过劳基法修正案后,非常担心台湾的竞争
力会更落后,
他举104年的各国整年度工时为例,台湾的工作时数是2014小时、韩国2113小时、新加坡2
371小时、香港是2392小时,台湾的工时真的没有比亚洲其他国家多。
何语并直接痛批劳动部两位政务次长廖蕙芳和郭国文,两人皆为工运出身,在参与修法过
程是站在“仇视资方”的角度,甚至是拿法院的判例来当做修法的依据;
还爆料说,劳动部长郭芳煜就曾经公开说过,“每天最痛苦的事,就是早上八点,要找两
位政务次长沟通,叫他们不要仇视资方。”
何语说,从蔡英文当选总统那时开始,工商代表就来回和内阁沟通多次,政府却不断事后
变卦,认为劳动部长郭芳煜是被两位政务次长绑架,讲好的事情,回去就推翻掉,“一件
事情答应了七八次,一直变卦,所以最后工商团体才决定终止劳资协商”。
何语强调,日本工商会、及欧洲、美国商会同样观点,认为台湾劳基法修法后,完全没有
给资方企业界弹性,企业要怎么经营下去?
连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02/841052.htm
楼主:
gothmog (胖过头)
2017-01-05 00:32:00自强不息!企业又不能经营下去了
作者:
cates (键盘万事通)
2017-01-05 00:56:00别的国家都有加班费 鬼岛有给吗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里)
2017-01-05 01:01:00一例一休根本假议题,吵半天做决定还担心劳资都有反效果加班就要给加班费,这点强力落实取缔就不会有这么大问题重点不是工时太长,而是免钱加班劳工太多
作者:
iddete (阿康)
2017-01-05 01:18:00新加坡下班超准时..
拿法院的判例来当做修法的依据哪里错了? 不然要一直做出错误的违法处分让法院打脸吗?身为劳动部仇视资方哪里错了?亲近资方是经济部做的事。
作者: rgnvgy 2017-01-05 07:03:00
每个月认真报92小时还不够报好吗zz
作者: csii5566 2017-01-05 07:29:00
呆丸劳工请以德报怨 世代为奴 奴才生奴才 世世代代奴才该做的是勇于检举 久了大家就习惯成自然惹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7-01-05 08:01:00我们一个月最高不可超过288工时....当然是指有纪录的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1-05 09:00:00呵呵,违反劳基法的重罚. 大家看在眼里.重罚本身,已经说明太多事情. 真的能逃出鬼岛就逃,不是说假
作者:
ULISS (查无此人)
2017-01-05 09:46:00东亚惯老板不意外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7-01-05 10:36:00
依这逻辑拿时数来算,欧洲不就都病倒了....
作者:
a9009309 (miruku)
2017-01-05 14:34:00只讨论加班时数怎不说薪水是最低呢?
作者:
fooker 2017-01-05 15:13:00不敢罢工不敢封厂,不敢示威抗议只敢斗自己人,东亚病夫无误
作者: BossZhan 2017-01-05 15:19:00
有给钱的加班不能超过46小时
作者: abyepi (自己选) 2017-01-05 22:22:00
台湾大老板才是病夫,除了从银行搬钱还会做什么
作者: Battie (Battie) 2017-01-05 22:28:00
46小时封顶 以前报加班含假日可报超过46小时,现在只能46小时
作者:
guanole (())
2017-01-07 00:06:00除了亚洲人 其它国家都不加班的加班加到东亚病夫才是真的
作者: xz234715926 2017-01-07 19:14:00
真正超时的都没有上报政府,此数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