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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业达年底裁员50人 员工怒:还我年终跟职福金!
2016年12月09日12:28
《苹果》读者爆料,英业达集团旗下位于承德路166号的“英冠达”预计今年年底大裁员
,只留下20人左右,负责收尾财务和业务单位,计划2017年公司会结束清算,被资遣员工
投诉拿不到年终跟职福金,本报向劳工局查询,劳工局给予英冠达员工两个办法。
英冠达成立7年,原本有300多人,负责开发AIO,现在负责惠普的团队约90人已经挪回英
业达总部,剩余团队陆续资遣,现在只剩不到70人,本周又有一波资遣,预计到年底只剩
20人,员工抱怨,英冠达在11~12月裁员,除了按年资比例来发资遣费外,年终竟然一毛
不给,只有留下来收尾的员工,公司才会发予年终,相当不公平。
另外,员工也抱怨,公司福委会的福利金,是所有员公薪资缴纳出来的,他认为目前还剩
800多万元,公司也没有对如何处理多做说明,只说会在公司结束时进行清算,该员工抗
议:到时是由留下来的高阶主管来分全部福利金款项吗?
对此,台北市劳工局表示,应该看该公司福委会制订办法办理,若有制订“离职慰问金办
法”,就可以发放给现在离职员工慰问金,若没有制订,现存福委会也可立刻制订。
劳工局表示,根据职工福利金条例第九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如业务紧缩或歇业大量裁减员
工,基于考量照顾非自愿性离职职工福祉,该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可本公平、普遍原则订
定相关退(离)职慰问办法报主管机关备查后,据以办理。
而对员工抗议福利金金额累积高额资金,劳工局表示,福委会福利金每年必须支出至少
60%,多数企业100%使用完毕,所以应该没有上年度累积过多资金问题,至于清算时福利
金发放方式,应由资方跟福委会“从宽认定”最后员工的在职期限,不必限到最后一日仍
上班员工才适用,尚未到清算日,福委会也可制订发放名册,保障员工权益。
而对12月被资遣领不到年终,劳工局说,根据劳基法第二十九条,企业有盈余应该发放给
员工奖金,但该奖金不包括年终,年终属于雇主恩惠性给予,以七十八及七十九条规定来
说,年终不发放没有罚则。
不过,很多企业员工有跟雇主签订保障年薪14个月之类的劳动合同,此时2个月就是意味
年终,劳工局表示,若有签署这类合约,员工可以到劳工局办理“调解申请”,由于已经
到12月才非自愿被解雇,有争取年终发放权利。该申请书可到劳工局柜台或网络下载填妥
寄回,约3周就会通知雇主跟劳工到市府协调。(王郁伦/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