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有关休假日加班费的新闻,
发现劳基法的规定居然长这样,
算下来怎么觉得
假日上班比去路边乞讨还惨…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234
这样算下来,我一天工资1200的话,
礼拜天如果被叫去上班8小时
按劳基法只能拿150*0.33*8=400,@@
我去便利商店打工都不止了,天哪…
所以老板今天给我1200的加班费
是佛心来着了吗
可是我怎么觉得还嫌少
劳基法,,,,?
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订的,
还是应该说到底是哪个xxx的官员敢这样解释的,
没把劳工当人看就是了,极度不爽,xx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