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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ioles5566 (那一年默默无言)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一例一休、砍7天假 出委员会送朝野协商
时间: Thu Nov 17 20:11:20 2016
一例一休、砍7天假 出委员会送朝野协商
新头壳newtalk | 柯昱安 台北报导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11-17/79193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17日进行《劳基法》修法逐条审查,其中攸关延长工时加班费计
算方式,以及采行“一例一休”或“二例”的《劳基法》第24条、第36条,还有是否会砍
掉7天国定假日的《劳基法》第37条,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法案确定送出委员会,并交由
朝野协商。
卫环委员会针对《劳基法》24条有关延长工时加班费计算方式,以及第36条采行“一例一
休”或“二例”进行逐条审查,国民党团仍然坚持“二例”,民进党与劳动部认为“一例
一休”较为有弹性,而时代力量则是新提出“一例一假”,并希望能与一开始党团所提的
“两例”修法版本一起送出委员会讨论。
由于朝野未达共识,因此,经表决后通过,将《劳基法》第24条及36条送交朝野协商,尽
管法案确定送出委员会,但要采行“一例一休”或“两例”,甚至是时代力量新提出的“
一例一假”,争议尚未有最后结论。
至于攸关砍掉7天国定假日的《劳基法》第37条,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在质询劳动部长郭芳
煜时表示,37条若拿掉7天国定假日,将少掉7天有薪假,立刻就会影响部分工时的打工族
,“某种程度在减薪”,因此,她呼吁“各党派”可以脱钩暂缓处理。国民党立委王育敏
则表示,他们赞成让公务员一起放这7天国定假日,就可以达成全国国定假日一致。
不过,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整个法案必须要一并处理才负责任,并提议单就政院版
进行表决,其余版本可于朝野协商中再提出,在讨论后,朝野立委同意“记名
表决”行政院版本,最终以7票赞成、4票反对,将“砍7天假”的政院版《劳基法》第37条
修正草案,送出委员会,交由朝野协商。
“政院版《劳基法》第37条修正草案,送交朝野协商”表决结果:
赞成者:吴玉琴(民进党)、陈曼丽(民进党)、刘建国(民进党)、钟孔炤(民进党)
、吴焜裕(民进党)、黄秀芳(民进党)、林静仪(民进党)。
反对者:洪慈庸(时代力量)、王育敏(国民党)、陈宜民(国民党)、蒋万安(国民党
不在场:林淑芬(民进党)、杨曜(民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