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工作量多到很烦...倦怠感如何减轻

楼主: eb5137d (eb5137b)   2016-10-23 14:40:15
※ 引述《damm (Anubis)》之铭言:
: 在本版耕耘那么久,其实我个人是觉得出来分享N+几的人变多,
: 都已经是很远大的进步了。
: 而大部份在那边吵N值有没有曝光的人,个人都觉得反而比较像
: 是在师心自用,因为那样可以增加的就是对公司谈薪水谈判时的
: 资讯真相而已。
: 其实以一个大公司而言,我指大部份人想去的有钱大公司,你可
: 以谈到的薪资范围都很固定,N值的真相是什么,反而必要性不是
: 那么的高。
: 如果N值曝光,在台湾会被告是环境的现实,那么在对分享N+几的
: 人大吼小峱峱不敢现真值的情形下,只会减少愿意分享的人数而以。
: 劳资环境不对等的改善,不是在那边大吼n值要曝光就可以结束的。
: 比如说劳资谈判中的七天假,还有周休二日,你没有办法说服代表
: 民意的政府这是天赋人权,这是为了什么? 这很实质的说明台湾在
: 国际的竞争力就是要靠大量的无形人力去加值而已。
: 个人给的建议如下,你要走出你的工厂去加入工会,个人觉得电资
: 工会目前看起来是做了很多事,可以初步先去加入他们,不用先急
: 著成立企业工会。你们在那边大喊逼着N值要曝光,我在这边看着
: 他们的会员数有没有增加就知道这件事有没有可能。去里面参与讨
: 论,凝聚共识,团结对每个动作一步一步动员,才有改善环境的曙
: 光。
: 再来是对电资工会的建议,壮大期间慎防渗透。
: 如果大量无形不列入计算的人力算是台湾的国际成本,那么努力把
: 自己打造成“更便宜”、“精美”、“有品质”的人力,就是大家
: 努力该发展的方向。我个人也很喜欢这样的人,否则成本实在不低
: 。
看到“工会”这两个字想到之前思考过的一个议题和观察到的一些现象。
就改善劳方的bargaining power而言,其实工会不见得是最有效的手段。
工会能够发挥政治影响力从而得到保障的往往只有无竞争压力的大企业或国营事业的员工。
而大多数人任职的中小企业,除非是市场的垄断者,
在商业的竞争下,外有同业厂商的竞争,内有员工的内部竞争,中间还有消费者或
客户的压力,消费者选择下而生存下来的公司很容易会剩下所谓惯老板公司。
拿工时这件事来说好了,不敢早走究竟全是大老板一声令下,用高压电网围住不让你走,
还是员工之间为了绩效分红在竞争谁比较晚走? 或是怕被其他劳工闲话,
所以不敢第一个走,在撑谁先忍不住而去当第一个出头鸟?
所以之前有人半开玩笑提到要重罚超时加班的员工,而不是老板,
这就像同业厂商削价竞争杀到见血,去惩罚贪小便宜挑最低价的消费者,
而放任卖方继续杀价竞争,结果就是,会有特别聪明的劳工,抢著帮老板想办法
规避劳基法还是什么XX法,劳检也一样。信不信最后这些聪明的劳工还会
绞尽脑汁跟公司一起做假资料演戏给劳检员看。
而这倒不用扯什么奴性问题,而是做生意难免要巴结一点。老板对客户低声下气抢订单,
跟劳工求绩效升迁是同一个道理。虽然奴性确实是有的(笑)。
就是生存之道的一种罢了。
回到bargaining power,对于专业技术的工作者而言,
以专业背景为诉求的同业“公会”,可能会比“工会”发挥更多的影响力。
例如律师公会、会计师公会、医师公会等等,是叫做“公会”而非“工”会。
工会与同业公会的差异,除了英文翻译不同(union vs guild)之外,
工会的成员往往限于单一的企业,也绑定该企业,除了管理层不加入工会,
一家公司各种不同职务专业的通通掺在一起,线上作业员与内勤小妹都可以同一家工会。
而以同业公会来说,首先加入者必须要是该领域的专业人士,
严格一点的还有进入门槛,推荐人等等。
违反专业伦理或者破坏同业的行情等等还可能会被开除。
而同业公会也没有必然绑定公司或职位。这反倒有利于资讯流通与人脉的建立。
哪家公司评价好,哪个惯老板或惯同业应该要抵制,也都可以交流。
随着内部成员的素质控管与专业实力建立起名声,真bargaining power才会形成。
甚至可以成为高阶专业人才推荐或咨询的管道。
简单结论:
如果要改善技术工作的环境和专业价值,建立一个
有专业素质与职业伦理为门槛的同业公会,比起人海战术,可能更能发挥影响力。
P.S.
1. 以上提到的工会是“一般而言”,不是在描述那个电资工会,毕竟也不符合
文中所述的几个点。
2. 对有能力挑公司高等级的工程师来说,这大概也不是那么迫切的问题,不爽跳槽就好了。
3. 我对于“公会”这个提议倒也不是那么有信心,也许是错的。
但是对于修一堆劳基法之后,还是会有劳工主动帮雇主钻漏洞这点,
倒是蛮有信心的 xD。
这一点我看靠法律很难解决,如果跟经济学(aka money)对着干的话。
4. 编辑修改打错字 的->与
作者: damm (Anubis)   2016-10-23 17:54:00
恩,我自己就在某公会里面,所以你讲的只反应出一个事实。先了解公会再来说话吧光一个医生劳资身分混淆的问题,就够你的论述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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