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权限不足,帮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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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最近在积极地找研发替代役职缺
有幸获得一些自认还可以接受的offer
我也爬过板上先前的文章 其中有关签约金的部分有点疑惑
看到很多前辈提到没补满的公司就可以拒绝了
但其中面到一家公司签约金是这样给:
因为研替那边内政部一二阶段每个月也都有发一笔薪水
然后公司在同样阶段用谈好的薪资去扣内政部的钱
最后再以签约金的部分分三次给我(进公司前先发一次、进公司后发完剩下两次)
就我的理解 这样是不是就跟纯粹的"补满"是一样的意思呢?
因为我以为签约金本身算是"额外"的部分
跟家人讨论的时候还很开心 可是详细说明之后发现根本就好像不是这一回事
结果这样算起来 感觉就只是预支薪水而已......?
想请教一下科技版的前辈
这样给签约金的用意是?对我或公司有什么好处或坏处吗?
照这种方式给签约金的公司很多吗?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