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辞职 还是 被fire 严重吗?

楼主: wisdom   2016-08-13 22:58:27
开除(Fire)跟资遣(severance)是不一样的
资遣要付资遣费,开除不用
以劳基法来说,当一间企业经过面试流程聘雇一名员工以后
没有合理的理由是不能要求员工走人的(走人包含开除或资遣)
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没事,员工也没问题,公司不能要员工滚蛋
而只有符合劳基法第11条规定时,企业才可以依法"资遣"员工
1、歇业或转让时。
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3、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4、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5、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者。
前四点都是公司本身营运上的状况,只有第五点是劳工不适任
没错,不适任的员工,公司也必须要资遣(付资遣费)
因为这个员工是经过你面试进来的,面试过程就应该要筛选掉,
筛选不掉不适任的人是公司的问题,所以不适任的解雇是要付资遣费的
虽然劳基法没有试用期,但新制资遣费的计算,年资一年才半个月的资遣费
以一般公司仍有三个月试用的情况下,三个月试用不过,也只需要付0.15个月的资遣
另外公司不管用哪一点资遣员工,员工都可以要求公司提出证明
尤其是第五点,不适任并不是公司说不适任就不适任的。必须要有证明
也有被资遣员工告上法院不认同不适任的说法,要求确认劳雇关系存在
打赢官司后从公司公告资遣到判决下来中间的薪水,公司必须全部都要付
而开除(不用付资遣费)规定在第12条
(二)劳基法第12条则在规定因劳工个人因素严重影响公司利益,雇主为维持企业秩序及经
营,对劳工所为之惩戒处分,俗称“开除”。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
预告终止契约 :
1、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2、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之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
之行为者。
3、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4、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5、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雇主技术上、
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6、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总之就是员工的行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第三点被判刑这点。
现在很多公司用来开除酒驾员工。只要酒驾确定被判刑,公司就可以直接开除了
※ 引述《dealdream (梦想执行家)》之铭言:
: 最近有打算换工作,
: 刚好公司合并有机会能以被fire的名义离开
: (因为被fire可以领失业补助金,辞职则无)
: 但小弟三年多前离开的工作也是被fire
: 虽然名义上不太好看
: 但小弟自知有程式经验,
: 实力上,面试要说出一整套流程架构是没问题
: 只是有点担心 连续两倍工作(待3年、1年) 都是被fire
: 会影响到下一份工作的看法吗?
: 科技业会去看新人之前是离开原因是被fire 或是 自己辞职吗?
作者: enunion (智慧 勇气 希望)   2016-08-13 23:03:00
推讲解
作者: abaloneman (做完这Project我)   2016-08-13 23:08:00
长知识
作者: ggddggdd (ggddggdd)   2016-08-13 23:19:00
所以请教一下,若无犯劳基法第12条相关之情事若研替身份,而主管不续聘,也属于资遣的范畴吗,感谢
楼主: wisdom   2016-08-13 23:27:00
约聘人员单纯不续约就是合约到期自动解约。这也是现在公司喜欢用约聘的原因。需要就请,用不到就等合约到期不续聘(不用付资遣)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8-14 00:49:00
研替会跟公司签劳动契约,里面内容才是重点
作者: h6x6h (BLZ)   2016-08-14 01:11:00
推用心
作者: lucky1lk (赌到没钱的人)   2016-08-14 07:21:00
(笔记中)
作者: benden (20%/y的蜗牛)   2016-08-14 08:27:00
通常研替是留不下,很少赶不走啊。 泣
作者: ggddggdd (ggddggdd)   2016-08-14 11:08:00
看到wis大讲的,有些疑问,研替是约聘吗?有签劳动契约的部分的确要再注意
作者: cajole145 (丹丹)   2016-08-14 13:05:00
不配合客户要求,屡劝不听...要资遣还开除?
作者: ofd168 (大色狼来袭)   2016-08-14 13:39:00
作者: craig (喵呜~(づ′▽`)づ~)   2016-08-14 14:56:00
楼上照这篇的来说, 你只能资遣他
作者: carryton (Christopher)   2016-08-14 16:32:00
12楼别挣扎了,研替跟约聘一样,公司约到了可以马上踢开你,完全没保障,这是我之前在研替说明会上亲耳听到役政署副署长亲口说的,也建议各位不要在来研替了,不要因为3年放弃自己的一生
作者: ggddggdd (ggddggdd)   2016-08-14 17:22:00
感谢carryton大,你这样讲也明白了,约快到了,这三年也不算完全没学到,就当做人生让自己上了一课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6-08-14 21:46:00
酒驾真的被关的很少吧
作者: keith780902 (keith)   2016-08-14 23:32:00
作者: powergreen (happyboy)   2016-08-15 09:31:00
研替就是约聘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08-17 06:13:00
所以现在大公司越来越无脑了,赶不走的单位都在养白痴,公务部门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要怪公司为什么给你薪资低并且用约聘的,因为你根本不懂劳基法给你素肉后把鸡腿没收。
作者: williamzoe (威廉)   2016-08-17 08:28:00
推~~~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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