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隔壁版看到,上班迟到要罚钱。勾起我的记忆。
我差点忘了,之前我还在财团法人时 也有强制各种抽钱的行为。
至于哪家财团法人,常看我发言的都知道了。
我在财团法人时,不知道为何,所待部门、组,都有自己的私有金库。
用于杂用(员工聚餐、外部教育训练、招待等)
不过我不知道是不是XX院的所有组都是这种风格。
以我们部门来说:
1.经理规定,迟到几分钟就要拿钱出来,当作部门经费。
台面上都不敢很大声的说,实际下部门开会一直宣导。
2.所有对外竞赛获得的奖金,都要抽一部分放入金库。
以隔壁部门来说:
1.新人第一次发薪水时,要缴一千元到部门的金库。
以组来说,也是各种院内院外竞赛,得奖金要被抽钱。
尾牙抽到奖金,也是会被部门与组抽一定比例的。这些事情看起来行之有年。
不过后来所长知道以后,就下令,不能这样做。于是就变成"地下化"了。
抽钱的金额比较少,但是还是会用各种手段募集部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