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707/731030.htm
尼伯特台风来势汹汹,劳动部表示,如果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可以不出勤,且雇主不得扣发工资。
劳动部指出,台风天劳工是否出勤,应以“安全”为首要考量,且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台风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可以不用出勤,雇主不能扣发工资,也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此外,也不行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而对于应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的劳工,除照给当日工资外,要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之协助。
但因业务性质需要,需特定劳工照常出勤者,应由劳雇双方于事前约定;有工会者,应征得工会同意,无工会者,应经由劳资会议同意。
此外,劳动部再次提醒,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事项,除其他相关法令已有规定者外,劳雇双方应参照该要点,事先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定或工作规则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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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可以自动放假 且公司要发薪 又不得扣假?
之前不是说台风假可不支薪 现在劳动部又说不可扣
薪水又可放假?搞得我好乱...
我公司要扣年假是不是违法?我可以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