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分红的规则到底合不合理

楼主: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5-15 14:53:15
※ 引述《serenemind (沉)》之铭言:
: 离职就领不到分红,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 截至目前为止,大立光有两个案例。
: 第一个案例,员工刘小姐被公司资遣,自然没有达到当初签订契约的留任年限,
: 刘小姐不服,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公司败诉,最后大立光还给刘小姐四百万元。
资遣为非自愿离职,一句话结案
如果是员工违反法令明确被开除就换公司赢
: 第二个案例,员工蔡先生请辞,大立光以其工作未满两年,依照签订之契约,
: 不得领取现金分红两百多万及股票分红两百多万。蔡先生告上法院,最后
: 法院判定此合约违反宪法保障之人民自由工作选择权,合约无效,因此大立光
: 必须返还现金及股票分红。
刚把一、二审的判决书看完
关键在于二审查出员工有自主选择权
不签同意书还是可以领股票但减半
且确实有其他员工选择不签
即员工是同意有服务年资限制
来领取较多分红
有明确的对价关系,契约有效
: 科技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方式,绑住员工,已经行之有年,员工不反抗,
: 久而久之积非成是。其实告上法院,以目前的记录来看,公司败诉居多,即使合约协议中
: 已明定留任时间,员工也签名了,只要法院判定合约不对等,无效,就可取回分红。
: 能不能拿回分红,就看员工愿不愿意花时间上法院去争取而已。
其实不光是科技业
只要是大公司玩得都很凶。
而且公司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
大家签任何文件前都要三思而后行啊
起码要清楚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作者: roger00 (Stage Column(?))   2016-05-16 09:20:00
高调这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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