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想请问如何知道自己是公司的正职人员?
自己的公司很小,目前只有三人。(刚做完一个月)
突然想确定自己是公司的正职人员,而不是约聘/打工/帮忙/老板收的流浪狗。
想请问要怎么向老板提?(什么书面资料?)
btw,自己没有拿到劳动契约、聘书、健康检查;只有填过个人资料表。
补充:
目前上班的公司A是公司B的高层出来成立的新公司。
第一个月的薪资是从公司B领的。但第二个月…未知中。
因为第一个月看到薪水没有加班费,所以整个惊吓到想确定自己是正职人员。
以上 感谢各位的协助与指点
平安喜乐
最后,为什么劳动契约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没有在劳基法里面?
常看新闻都只提时薪、工时、加班费。
为什么劳动契约不是根本中的根中,劳基法和劳委会是在打假球吗?
劳委会每年编预算做的广告为何都没有宣导劳动契约的重要性?
毕竟,没有书面的意思表示,怎么让老板心惊惊?!
竟然略过劳动契约,却在宣导出缺勤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