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劳资雇主试用期规定

楼主: pk21637 (SmallFu)   2016-03-14 23:59:27
如题
1.现在劳基法有无规定试用期明确规范?
2.原单位试用期间无异常,却因为其他部门有缺
而无协商直接调换部门,是否违反规定?
3.即使转换部门后,试用期间是否重新计算?
4.掉其他单位没有重新计算,试用期间到期,被认不适用
,该怎么办?
希望版友能给个建议或回复
若有其他建议私讯也可以
谢谢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3-15 07:07:00
无试用期2、3都公司的规则一样未满一年10天告前知你,10天后拜拜,若当天离职则须给你10天的预告工资更正2不清楚
楼主: pk21637 (SmallFu)   2016-03-15 14:31:00
所以10天告知转部门是假设呢 还是规定?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6-03-15 17:34:00
10天是年资未满一年的离职(或是资遣)通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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