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资方是某间科技公司
我非常清楚记得资方有说有说第二阶段会把全薪扣掉役政署发的23000剩下的部分补满
并且还"特别"举例若你的全薪是45000,扣掉23000还剩22000会补给你,
也就是每个月22000元全部累积起来在第三阶段的时候会一次补给回给我们,
还"强调"说,当一次补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会非常有钱。
重点是,收到口头offer后我当下就问有没有纸本offer。
人资跟我说,报到当天才会详细说明。
没想到,事隔一年,也就是2015/XX/XX我来公司报到当天,
人资突然跟我说,原本每个月该补的两万会扣掉一万缴给役政署当研发替代役基金,
跟当初讲的完全不一样。
于是我试着跟人资沟通,
跟他说当初谈OFFER并没有提到研发替代役基金要我们劳方来缴,
并且跟他说我的朋友也就是其他公司几乎都是资方会帮役男cover掉这个基金。
没想到他问我是哪一家公司会这样?
还说规定就是规定,再来吵这个之后就会特别针对我来查我的考绩。
等于是说,当初讲的很好听,先把你骗进来,等你进来以后再跟你说每个月要扣一万。
我想问这样公司有触法的问题吗,有没有诈欺之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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