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ox1986 (13号)
2015-09-22 23:49:38在看这篇新闻之前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2/568547.htm?from=fb_et_news
我的想法就是口头offer
就继续投履历
可是看完之后
才发现民法153条
各位觉得呢?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9-22 23:59:00...你拿民法跟主管讲,还敢在下面工作吗= ="
口头offer你怎么举证?? 要是对方打死不认呢?还是面试时要上演谍对谍攻防战全程录音?
作者:
ting301 ( )
2015-09-23 00:03:00你这样搞以后恐怕没有企业敢用你 原因是破坏团体和谐活在湾湾鬼岛就认命吧
作者:
yandin (蒸笼)
2015-09-23 00:19:00第一天找工作-.-
就是没上科技版,才会不知道拿到纸本offer才是真的
作者:
ashyang (LMC)
2015-09-23 01:26:00如果告成功,对劳工也是好事啊..我电脑都还有第1次被庄笑维的口头offer录音档..
作者:
olliekr (想买D2000...)
2015-09-23 07:22:00那以后录取未报到公司也来告妳怎办?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5-09-23 07:50:00那发口头OFFER你也答应要去,最后没去的话公司可不可以告你?要是每间公司面试完当场发OFFER也要求你当场决定,你觉得是好还是差?
作者:
accin (acc)
2015-09-23 08:33:00同样例子如果在欧美呢?
作者:
sasanmo (普利斯特蘑)
2015-09-23 09:36:00民法没有什么强制力,最多就是赔钱了事,工作还是另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