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nthu (愤世嫉俗)》之铭言:
: 小弟刚离职了,
: 因为很多制度都和面试时说的不一样,
: 例如:
: 1.三个月后开始值班(42轮);可是我在刚满一个月时,
: 刚好遇到主管被叼心情不好,所以就被调去值班了。
: 2.值班三个月;硬是被多排两个月,
: 所以值班五个月(三个月夜班,两个月日班)。
: 3.一年值班一次;在前几天结束长达五个月的值班,上班时被告知,
: 感觉表现不错加上现在人力吃紧,三个月后再继续值班。
: 感觉太没制度了,所以离职。
: 如题,想问一下,这段经历是否该写呢?
: 第一次离职,很迷惘,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谢谢。
借标题问
有人说即使不写 人资日后查劳保还是可查出
但也有人说去公所申请只限本人查询就查不到在哪工作过 做多久 保什么级距
到底能不能不要让人资查到以前的薪水多少或是做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