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7238/627150
2015-01-07 联合晚报 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再释利多。立委提案将目前失业劳工初次领取失业给付等待期由14天缩短为七天,
劳动部长陈雄文表态支持。立院若通过,未来劳工失业后一周没找到工作,就可以领到失
业津贴,每年约有七、八万失业劳工可受惠。
此外,立院社会福利暨卫生委员会今天审查就业保险法修正案,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
贴资格,由就业保险年资满一年降为半年,让更多年轻爸妈受惠。
立院上周已三读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放宽育婴留职停薪资格,劳工育有三岁以下幼儿,
只要在公司任职满半年,就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此次放宽领津贴资格后,就可给假又给
薪。
目前失业认定是失业后到公立就服机构登记,必须14天内找不到工作,才可领失业给付,
立委蒋乃辛等人认为劳工若负担家计,经济压力大,14天等待期明显过长,提案修法比照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规定,缩短为七天。
失业给付请领程序,第一次认定才有等待期14天,失业劳工经公立就服机构14天内媒合未
成,开立请领失业给付证明后,才能领失业津贴。若劳工请领一个月后,第二个月必须再
次认定,此时劳工要提出二次求职证明,才能再继续领津贴。
劳动部表示,102年领取失业给付人数约7.3万人,一旦失业给付等待期缩短为七天后,所
有失业劳工都可受惠。
但也有立委持保留态度。立委吴育仁表示,国外如英国等待期只有三天,系因其失业给付
是由政府补贴生活津贴,不是保险概念,原始设计与台湾不同。若等待期缩短,可能无法
达到就业保险积极就业原始意旨,否则干脆改成零天,希望劳动部谨慎思考。
吴育仁表示提案将领取失业给付资格,由现行前三年内就业保险满一年,放宽为满半年,
可请领三个月失业给付。但陈雄文表示,韩国是18个月内投保年资达六个月,可领三个月
,但其他国家投保年资都要两年,因此有利有弊。若从年轻人刚开始累积不易,是一种鼓
励,但担心放宽后劳工会短进短出,做六个月就离职申请失业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