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规定如下:
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给予特休。
1. 一年以上三年未满:七日
2. 三年以上五年未满:十日
3. 五年以上.....
也就是说当劳工换工作时,特休就归零重新计算。也就是惩罚换工作的劳工。
就算工作了二十年,只要换了工作就没有特休。一点都不合理。
很多外商或在国外的特休规定是只要待满一个月就给N天的假。从到职开始计算。
劳工而言,除非是公司非常大,不然只要换公司通常就不是在同一事业单位。
就自动归零。
公务员来说,就算调动单位也不影响其年资,还有很多国营事业也可以广义的
通算公务员。更不用说其特休规定优于劳工。
因此劳工特休,较合理的计算应该是以劳保年资来计算。只要你当劳工,特休
年资就继续累计。(新的劳退都取消同一雇主的烂规定了,特休应该也要改)
劳基法修了不少次,这项完全没被提起。政府对劳工真的很差。
作者: neilyueh 2014-12-26 21:45:00
欢迎你回到地球
作者:
Floor5 (689)
2014-12-26 21:46:00你的公职举例不对 你在同公司换部门休假也照累算阿
作者:
tryshin (执著)
2014-12-26 21:46:00前公司明明会换成钱,后公司请事假啊。
同意换部门不会重算年资. 另外只要待满一个月就给N天通常只有高级行政人员(也就是CEO, CFO等C字辈)会有这种待遇.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4-12-26 22:33:00这算差吗? 一堆大公司没补修,就算有补鸠也限制6个月都成了无政府状态了,你提的不合理在台湾企业意外吗?
作者: girlvivi25 (girlvivi) 2014-12-26 22:54:00
真的 外商都会把过去经历都算年资
作者:
Aso ( )
2014-12-26 22:55:00帮你推一个 休假真的有修正空间
真的,12月底到职的要面临未来一整年没假可休,心酸
作者:
leacks (天行者)
2014-12-26 23:42:00最常听人资说,我们优于劳基法
作者:
Hanbor ( )
2014-12-26 23:43:00应该要推的是特别休假跟着劳保跑 与退休金新制相同
作者:
kinoko (...)
2014-12-26 23:52:00外商也没累积年资给特休啊 跟台商一样进去多久就休多少
作者:
ABBOBO (阿宝)
2014-12-27 04:52:00你这样搞~~工作到可以特休30天的劳工~全部等者失业公司一请你就一堆假要给你~~谁要用你??????~~
作者:
highman (running)
2014-12-27 05:54:00外商没限制吧!进去就先算年假,没在过一年才开始算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4-12-27 09:25:00我也待过外商,怎么没算我之前的年资?不过外商的假的确好很多,一去就有假另外假到新公司不重算很奇怪,就像楼上讲的,新老板为何要给你这么多天假?
要是进新公司结果把假都全请完就离职 不就一天都没上还可以领钱吗与其争这个 不如去检讨万恶惯任制
作者:
Harryhi (想飞的季节)
2014-12-27 10:28:00推一个,的确是应该要跟着劳保走
作者: skytakezou (karas) 2014-12-27 11:45:00
有特休也不能修 没用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4-12-27 13:51:00承认年资的公司都会照年资给特休
换工作时跟新公司争取....劳基法最低工资也没分年资啊
同一年里,旧工作的特休不请完,可以到新工作再请这样也避免一堆人要离职前狂休假 根本没交接这样的概念是,假不是公司给你的,是政府给予劳工的只要前一年有工作,年资有累积就有特休 不管是什么工作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4-12-27 18:16:00问题是新公司为什么要负担旧公司的成本?真要这样搞应该也是旧公司补偿新公司才能请吧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4-12-28 20:58:00
法规上特休没比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