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清大硕士生求职 公司:被骗才给48K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2014.12.12 04:42 am
曾姓男子谎称“清华大学研究所肄业、建国中学毕业”获录取某光电公司工程师,公司在
他任职一年多后发现他假冒学历,开除他并索讨六十六万余元薪资,不过士林地院认为,
填写不实学历道德可议,但曾任职表现正常、公司无损失,不能认定他没资格领四万八千
元月薪,判光电公司败诉。
另外,光电公司也控告曾诈欺,检方处分不起诉后,公司声请交付审判;士院刑事庭认为
,当初公司就不是以学历为唯一录取标准,且曾付出劳力领报酬,不构成诈欺。
曾姓男子三年前到人力银行求职,登载“清大资讯工程所硕士”,人力银行媒介他到某光
电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后来,曾的高中同学进入公司,惊讶说“他不是建中的啊!”揭穿
他假学历;公司查证发现建中与清大都无曾的学籍,以违反劳动契约将他开除并提告。
光电公司提告指出,曾在履历表上填建中毕业、清大研究所肄业,公司才录取,但他交不
出最高学历证明,还说“肄业是不会有证书的”;因曾自称清大肄业,公司才付四万八千
元薪资。他实际上是中华大学学士,同校毕业生到公司仅核薪卅三K。
曾驳斥,若公司一定要硕士,当时他自称“肄业”却仍录取,可见这非必要条件,且他还
经重重关卡测验才录取;检察官和法官都认为曾的能力与学历无关,付
出劳力就该领钱,刑民事都判光电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