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分红缓课税 限额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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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林安妮/台北报导】
2014.09.24 03:27 am
行政院昨(23)日敲定,五大员工奖酬工具将以员工获配股票500万元额度内,实施五年
缓课税,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扩及一定条件子公司。
此外,单一员工可领取的限制型股票及认股权凭证限额,也决定从现行已发行股份的千分
之3,放宽到千分之15,此举意味着企业可发更多限制型股票与认股权凭证给表现良好的
员工。外界认为,上述措施均有助企业强化留才诱因。
五大员工奖酬工具包括,员工分红入股、现金增资认股、库藏股、认股权凭证及限制型股
票等,是业界常用的留才工具。以现况来说,员工只要获得企业发放股票,当年就要认列
所得课税。未来实施五年缓课税后,员工可在五年内自行选择时点售出、缴税。不过,若
领取股票时,企业有设定闭锁期,仍需遵守闭锁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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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振中居中协调翻修产创条例,昨天取得重大突破。邓振中表示,政院将尽快送出产创条
例第10条及10条之1修正案,提供松绑研发投资抵减、员工分红与技术入股五年缓课税法
源,盼立法院本会期通过,明年实施。
邓振中指出,昨天召开的协调有三大突破,包括,财政部与经济部一度僵持不下的缓课税
额度,未来不论员工配股是有偿或无偿,缓课税额度都将订在500万元,“相信这个额度
,能暂时满足大多数的公司”。其次是五年缓课税实施对象,除了母公司外,可放宽到一
定条件的从属子公司。
第三是,金管会释出善意,未来经过主管机关同意,单一员工领取的限制型股票或认股权
凭证,额度上限从目前已发行股份的千分之3,放宽到千分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