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taida (TAIDA)》之铭言:
: 想请教各位
: 工作一个月因为不适合而离职
: 请问这"一个月的工作经历"在履历上要写吗?
: and 请教各位 如果不写的话 请问这一段的空白期(gap) 在下一次面试时要怎么解
释
: 比较好?? (要用什么理由呢?)
: 真的恳请各位前辈们帮助与指教!
: 小弟感谢不尽!
各位前辈都建议不要讲
不过小弟想到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请问之后找好新工作时 缴交的离职证明书
要交哪一家啊…?
只做一个月工作的那家?
还是缴之前做很久那份的离职证明?
还是缴那一家的离职证明其实根本没差? 都不影响新工作
这个问题恳请各位前辈指教.感谢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