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这篇文,除了是对大企业对派遣员工的免洗感到无奈之外,也想为工作时数、内容
比我还血汗的外劳发点声音,毕竟,外劳是真的无法说走就离开的。
今天是7/8,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在职训局上课,三进三出HTC了,每一次都
是派遣作业员,第一次的时薪250,跟越南妹学手机维修,一起工作、放假出去玩,去年
的这个时候,我度过了很辛苦但是非常充实、有趣的3个月。
因为爱上的越南妹,在去年七月底我又自行应征派遣作业员回到HTC,这次在维修中心
待到9月中旬,就被派遣公司通知HTC裁员,并提供我们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但我认为工
作条件,待遇不如HTC,所以我就签了离职同意书离开了。
我在今年4/18又重回HTC,这一次担任R/I(充电+线外)的工作,经常违法超时加班工
作,而且在6/3时被要求进入,在噪音与热风吹的独立铁皮屋进行R/I工作,6/4已经过了
17:00下班时间,还在18:00时被领班要求进入风洞工作(她说是公司政策)。
http://ppt.cc/MkSl
6/5我就直接打1999投诉劳工局,但是HTC就直接将我开除(派遣公司开非自愿离职
同意书给我),我缴回静电衣、鞋之后,就光脚从5楼走到B1地下室穿鞋离开公司。
近日,劳工局回复说,对于派遣公司违法加班开罚,违反劳安卫的法令事项,已依规
定函请HTC限期改善,so...我又失业了。
在实际从事派遣作业员的工作之后,对于目前躺在立法院待通过的派遣新法,我由衷
的希望快点通过,连政府单位&htc这样的国际知名企业,都将派遣员工用完就丢,真是
令我觉得难过与痛心。
另附上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474902.A.441.html,希望台湾的科技
大厂都能改善底层作业员的聘雇方式,以韩国龟尾市为借镜。
以下是劳工局回复
亲爱的县民您好:
您于县政电子信箱陈情事项,经交由本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局处理敬复如下:
一、您陈情有关“延时下班无加班费”一案,本局相当重视,本局承办人员于103年6月5
日上午9时分拨打您的联络电话,您表示延时工作公司未给加班费,且工作环境不佳等,
希望本局派员前往查察,本局承办人员向您询问是否愿意具名检举,您表示愿意具名检举
,工号如内文所述,并愿意留下连络电话给检查人员联系之用,本局将派员前往进行劳动
条件检查,并于续列管案件中回复您后续检查情形。
二、如您对劳动法令尚有疑义,请电洽本局劳动检查科咨询(承办单位:劳动检查科,联
络电话:3323530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谢谢您的来信与指教 敬祝 安康
桃园县政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局 局长简秀莲 敬复
■您对回复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洽 劳动及人力资源局劳动检查科 承办人:郑名家 电话
:3322101-6804
续列管回复内容 亲爱的县民您好:
您于县政电子信箱陈情事项,经交由本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局处理敬复如下:
一、您陈情有关“日升企管顾问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令”一案,本局相当重视,本局于
103年6月12日派员进行劳动条件检查,经查该公司确实有让员工延长工时超过法令规定之
情事(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2项),已依法裁处罚锾,日后将对该公司加强复查。
二、如您对本案或劳动法令尚有疑义,请电洽本局劳动检查科咨询(联络电话:3323530将
有专人为您服务)。
谢谢您的来信与指教 敬祝 安康
桃园县政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局 局长简秀莲 敬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