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司可合法监听你!营业秘密监听六月启动

楼主: sharkdd (雪克)   2014-06-05 23:13:35
新闻来源:http://ppt.cc/owCO
公司可合法监听你!营业秘密犯罪监听今年6月启动
吴碧娥╱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2014.06.04
台湾高科技业界接二连三的营业秘密外流引起社会关切,虽然为了尽速止血,已修改原本
贫弱的《营业秘密法》,祭出重度刑责及高额民事赔偿,但很多案件是先将台湾科技业高
层挖角到大陆,除了离职时带走公司的研发机密,有的还会回台湾继续“挖墙角”,或是
慢慢从台湾前同事身上探听营业机密。为了揪出这些不易举证的不法行为,《营业秘密法
》的最新配套措施即将在今年6月启动:若企图窃取营业机密到域外使用,将纳入合法的
监听范围!一旦罪证确凿可是会吃上公诉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不法利益最
高还可处罚金5亿元!
来看看这个数据:在2012年11月以前,155件和企业竞争有关的诉讼,结果原告胜诉的比
率只有26%。公司就算明知道营业秘密外泄,但因举证困难所以败诉机率高,律师最不喜
欢接的Case,就是营业秘密案件。
近年来国内发生不少营业秘密纷争,像是联发科与晨星案、友达光电主管跳槽中国华星光
电案、台积电前研发长跳槽三星案等,都让企业蒙受重大损失。高科技人才西进已经不利
台湾竞争优势,加上伴随着过去的营业机密,对于台湾高科技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负
面效应可说持续扩大。
表一、近年台湾科技业重要营业机密泄密案
台湾虽然从1996年起开始实施《营业秘密法》,但因为只有民事责任,其它相关法律的刑
事责任不是规范不足,就是处罚相对过轻,因此对于违法者的吓阻效果有限,在高薪利诱
下,不时仍会听闻离职或被挖角的员工,带走原任职公司的营业秘密。
在今年5月iThome举办的“营业秘密保防研讨会”中,智慧财产局法务室主任林清结强调
,新版的《营业秘密法》已于2013年1月30日修法完成,增订刑事责任及加重民事赔偿金
额,并从去年2月1日开始执行。林清结提醒,修法后的刑事责任非常重,不仅是员工,甚
至聘雇公司都要特别注意修法后所带来的影响。
表二、《营业秘密法》修正重点
智慧财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营业秘密四大项,其中,“专利”和“营业秘密”之间
关系特别密切,公司若有牵涉技术性的专利,可向国家提出申请保护,但有些是公司独有
的know how,这部分就是营业秘密,这是在专利里看不到也不公开的部分,因为营业秘密
一旦公开,就不是秘密了。营业秘密可分为“技术性资讯”和“商业性资讯”两大类,国
内大厂都会将技术申请很多专利,但有更多是不能公开的know how;另外像是新竹的米粉
、彰化的肉圆,这些有名小吃所谓的“祖传秘方”都是店家的营业秘密。
申请专利还是营业秘密?
林清结解释,“专利是技术面的东西,国家给你专利,但你必须公开,在专利权期间内,
别人要用你的技术就要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营业秘密则不受期间限制,不过一旦公开就
不是秘密了,全球最著名的就是可口可乐的配方,非常保密。假设技术内容已经非常成熟
,应该快去申请专利,以保障独占的权利;若技术内容外界无从得知,可以走know how保
护,端看企业怎么抉择”。
不过,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营业秘密,必须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采取合理的保
密措施”三项要件,才能得到《营业秘密法》的保护。企业平常就要提醒员工,“这是营
业秘密不可泄漏”,如果本身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法院就会认定丧失秘密性,以后
公司想要主张营业秘密被侵害,当然很难成功。另外,公司内所有的重要文件一定要盖上
“机密”或“密件”字样,影印文件时,会好也会以浮水印提醒机密等级。
作者: popo60433 (虾米碗糕 (*′▽`)   2014-06-05 23:22:00
五亿? 罚企业都没这嘛霸气
作者: QQ101   2014-06-05 23:22:00
结果都听到在订团购 收宅配... 股票下单...跟业务调情..etc
作者: sunnyhung (小黄)   2014-06-05 23:45:00
技术都挖了,才止血
作者: waxapple1   2014-06-05 23:52:00
2006年就人才早就开始流失,与世界争才早就是必须面对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5 23:57:00
看来鬼岛可以随意监听了. 法? 是拿来玩的. 早点离开鬼岛吧.
作者: QQ101   2014-06-05 23:59:00
园区附近那么多motel 就是要给人家去谈机密的啊...谁会用公司分机啊 傻傻der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4-06-06 00:07:00
用公司的Email和IM软体本来就可以监控吧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00:34:00
http://ppt.cc/FARl 有说只监听公司部分?换个方式说,这政府在乎违法吗? 在乎,就不会有血腥镇压.打记者,驱逐记者了.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6 00:45:00
你离开了吗?
作者: balaboo123 (balaboo)   2014-06-06 00:52:00
本末倒置,不去想为何会跳槽外流,反倒是强迫劳方吞下去,真是越改越戒严
作者: ddos (ddos)   2014-06-06 00:56:00
https联外最近一直凭证错误跟这有关吗 抖
作者: psinqoo (零度空間)   2014-06-06 00:57:00
会监听到小三吧????????????????????????????????????????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4-06-06 01:13:00
原本就有了法条可监听了这只是加重刑事责任而已。
作者: swatch3484 (白熊)   2014-06-06 01:41:00
果然是鬼岛~ 处处位资方设想!!
作者: StubbornLin (Victor)   2014-06-06 06:42:00
这国家没救了 快点开放奴隶制度比较快想跳槽或出去自己出去开公司都不行了你的脑袋已经是公司的 因为里面装了公司的 "营业秘密"伟哉鬼岛 还是快点逃吧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6-06 07:00:00
奴隶:不做亏心事,就不用怕被监听了惯老板不思改进职场环境,反而拿钱请人监听员工
作者: sentinels (hihi)   2014-06-06 07:03:00
感谢分享
作者: way5978 (way)   2014-06-06 07:50:00
在这边喊鬼岛的谁真的带种逃了?还是只是键盘表态?
作者: ptta (ptta)   2014-06-06 08:58:00
这个监听应该是连你不在公司时都可以 如手机 家里电话和网络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09:00:00
例子强者我朋友已经跑到美国去,信不信由你.本鲁蛇跑不掉.XD.之前朋友是鲁蛇,现在变人生赢家了. 好羡慕.
作者: loseptt (loseptt)   2014-06-06 09:15:00
联发科条款....大老板拿公司帐养小三 要不要抓阿
作者: bandrock (jj)   2014-06-06 09:21:00
不让别人来台湾,还允许员工带公司机密投奔中国鬼岛青年的逻辑.......
作者: loseptt (loseptt)   2014-06-06 09:22:00
给楼上 不用跑到中国 竹北和台北一堆陆资惹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09:36:00
还允许员工带公司机密投奔中国<---哪个人说允许了?你的逻辑实在不及格. 重点是监听,依照鬼岛专制体制,已有法律借口.至于是否扩大解释.依照鬼岛作风,谁敢保证?也许只是说最近我们主管身体不好. balabala,泄密.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吗?
作者: caseyy (网络之狼)   2014-06-06 10:06:00
何时才要落实劳基法
作者: SGBA (SGBA)   2014-06-06 11:24:00
to way5978 事实就是鬼岛阿.能逃的早就逃了
作者: gggg9999 (居九)   2014-06-06 11:32:00
说鬼岛的 真我感觉颇喝 不知道多少国家可怜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11:44:00
恩,看来只能跟落后国家比了. 很有道理.还想跟先进国家比,不自量力.看来只能跟国民所得低,战争状态国家比,鬼岛变天堂. 赞~
作者: shellpig (贝壳)   2014-06-06 11:56:00
也不能说只跟落后国家比,跟很多欧洲国家比或许都还好一点
作者: gggg9999 (居九)   2014-06-06 11:59:00
哈哈 我就知道要矛盾跳针了不管怎样都可以掰 这就是投不下绿绿的思维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12:05:00
说句实在的,要进步,就要要求自己. 台湾真的好吗?我只看到越来越沉沦. 不过是选民的选择,能说啥?很多人常讲的鬼岛,一方面一吐怨气,另一方面,提醒大家台湾真的没有这么好,而且有向下沉沦的趋势.如果要逃避现实,那可以继续幻想633.台湾很民主,很守法.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没有问题,政府不贪污,总统为国家着想.但是,这真的好吗?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06-06 12:14:00
鬼岛无误 块陶啊~~~~~
作者: duser ( )   2014-06-06 13:04:00
企业违法重罚三万 劳工违法重罚五亿?鬼岛政府不亏是资方打手营业秘密法都确实执行 劳基法睁只眼闭只眼?
作者: girlvivi25 (girlvivi)   2014-06-06 13:59:00
不断的大欺小 最后台湾公司都给大陆管看台湾老板还活不活的下去
作者: bndan (seed)   2014-06-06 15:40:00
劳基法不现加入刑事责任 反而是这个先...呵呵
作者: lave70   2014-06-06 15:54:00
鬼岛就资方政府啊一直跟差的比 就永远不会进步!
作者: sca133   2014-06-06 16:40:00
9.2表示 敢说kmt不好就是绿绿外加没竞争力
作者: lsw0529 (new life)   2014-06-06 18:05:00
著作权真的是在保护原著作者吗?根本是再向资方靠拢所以劳工要一辈子老死在同家公司吗
作者: liscu (等待~~)   2014-06-06 18:34:00
标题譁众取宠 现在信箱, msn...etc已经都被MIS掌控了监听公司分机有差吗? 一堆人又扯到鬼岛呀 劳资协议呀内文提到"域外" 知道面板&LED产业的问题吗?继续幻想靠政府 靠法规, 靠东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18:49:00
http://ppt.cc/FARl 有说只监听公司部分?我想应该有人连看都不看.此外520分水岭实在超明显.不靠政府 不靠法规, 那靠啥? 根本就是搞笑.不过鬼岛人也不意外就是.
作者: liscu (等待~~)   2014-06-06 19:27:00
我的错 我误会本版版友都跟立法院柯大王大 一样位高权重随时都有一堆人挂线监听我的错 原来本版版友都在IC设计 面版 LED 掌著大权,而且鬼岛上每个人都不会拿着营业秘密去投靠他人.原本520前台湾一直都很民主,很守法.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没有问题,政府不贪污,"总统为国家着想"我的错 原来靠政府靠法规 整天上网放炮就会变人生赢家了可怜我还辛苦念书工作 脚踏实地的想法这实在太搞笑了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20:02:00
关心地问上一句,你崩溃了吗?
作者: liscu (等待~~)   2014-06-06 21:27:00
看抱怨族的文章有时真的会崩溃, 打人脸倒还好关心他人也要注意自己欧 纠咪 ~~~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6 21:46:00
那看来还好,第一,劳基法不用靠? 所以基本工资,工时都不用规定? 第二:监听公司分机有差吗? http://ppt.cc/FARl 法条有规定只监听公司吗? 不监听个人私人相关通信?ex:住宅,个人通信?第三:没听说政府不用对国内劳工负责的,因为政府执行劳工相关法规,以及规定. 你说不用靠政府改善? 第四:台湾向下沉沦比前任总统更快,这就见仁见智.这是个人意见.不过现今政府违法违宪,简单例子,血腥镇压,我看不出哪条法条可以这么做.意味着目前的监听法条,不会做不到像全民公敌那样.此外,套句马英九爱说的,依法行政. 就算监听也是合法的.以上简化很多,加入政策,执行,与现实等考量.我不认为你说的对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06-07 09:21:00
.......
作者: philip571 (现世报)   2014-06-08 02:13:00
会不会秘密是被负责监听的人卖了然后嫁祸给可怜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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