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雇用条件之补充协议

楼主: nanopig (奈米猪)   2013-09-30 22:47:04
Dear 各位先进
小弟拿到OFFER 后,第一次看到有写很多字的文件。看到里面有下列这些内容,小弟觉得
不是很清楚。可能还有其他的问题,但是我的问题如下:
1.照工作时间假日及其调整的规定,那不会发生只要缺人就CALL ,导致放假都变补休
补休也不能休的状况吗? 我能接受一天工作18小时,但是以这个规定来说,不是叫我一个
月最好上31天班,然后只给8.5HR/Day 的工时?
2. 责任制小弟的印象实为非法,是我记错了还是法条改了。还是offer 写在上面就合法
了? 有点签的是奴隶契约的感觉,一点自由都没有,plus 一点尊严都没有。
3.地点的条约也觉得很奇怪,我看起来觉得不对。那我是不是会被调去火星还要自己买
机票呢?
还请大大帮我解答一下,拜托。
以下为条约内容,小弟以为我要割让香港了。
作者: ghost008 (0080)   0000-00-00 00:00:00
他有规定职等 我想是算经理以上的管理人才会是责任制吧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0000-00-00 00:00:00
对啊!契约写上去,反而以后可以拿去告!白纸黑字,这是笨公司....XD
作者: psinqoo (零度空間)   0000-00-00 00:00:00
变更工作地点 太遥远这要补贴的!!!
作者: pardonwow (pardon)   0000-00-00 00:00:00
真的笨公司基本上合理范围内调配工时是没问题的,另外这
作者: pardonwow (pardon)   0000-00-00 00:00:00
种劳雇契约要成立还是得依劳基法走,或优于劳基法
楼主: nanopig (奈米猪)   0000-00-00 00:00:00
感谢,不过有点悲哀的是,除非不去,不然还是要签啊
楼主: nanopig (奈米猪)   0000-00-00 00:00:00
不过试用期三个月双方可以单方面解约就是 ps 法律人威
作者: rannin (谁不知鬼查觉)   2013-09-30 22:56:00
先搞清楚84条之1适用的范围,小传产想乱搞是吧
楼主: nanopig (奈米猪)   2013-09-30 23:02:00
大大是算,封装制程。科技业
作者: bxxl (bool)   2013-09-30 23:53:00
契约跟法律牴触无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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