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还在念书的时候。我跟自己说,要选一个自己有兴趣的工作。
因为工作就是为了赚钱,赚钱就是为了不用上班的时候买到快乐。但如果
工作本身就是快乐,那工作本身就是目的。直接跳过金钱而得到快乐。岂
不是最佳的捷径。
我本身找不到自己真正的兴趣(曾经延毕为了追寻),所以没有机会在有兴趣与
多金下做选择。虽然一边工作一边提醒自己,不要忘了继续追寻,但在资
本主义的社会下,即使不迷失,也很容易就淡忘了。
但其间观察到的另一个反驳我念书时想法的重点是:
要选择自己有兴趣的工作,常常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决定。女友、老婆、父母
、儿女,甚至当下不存在的女友、儿女的支持与否也常成了关键。因为毕竟金
钱还是有其吸引人的地方。往往在55:45 的情况下,他人的决定也许就会让自
己的决定改变。
兴趣是自己的,也许自己能在其中,但老婆、小孩可以也乐在其中,分享另一
半的喜悦与成就感吗?自己不世俗,但能保证老婆看到别人揹名牌包,小孩看
到别人用IPHONE时不会心动吗?
于是乎,往往夜深时,唱着五月天的‘憨人’
我有我的路 有我的梦 梦中的那个世界 甘讲伊是一场空
我走过的路 只有希望 希望你我讲过的话 放在心肝内 总有一天
成了唯一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