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工作经常需要出差,公司规定至亚洲国家出差,每天补助餐费450元台币,出差人
员须先垫款,回国后凭收据申请款项。
首先,这450元的补助大概不能被称为“福利”,毕竟以新加坡、香港、上海等亚洲主要
城市的物价,150元一餐算是相当基本的消费,所以它顶多算是“差旅津贴”。事实上,
朋友说他每次出差都得跟客户、合作伙伴应酬,往往自掏腰包加码不少。
再来,出差5天帮公司垫款NT$2,250,说实在也不是什么大钱。但常常就为了申请这几千
块补助,每次让朋友被弄得非常非常火大。
会计部门的表格繁琐,需要花很多时间填写,申请送出后即使顺利也要好几周才能收到垫
款,这些他都可以忍受。重点是会计部门的同仁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像抓贼一样的对待
辛苦出差回来的同事。两个人出差一起吃饭共用一张收据,不行。收据是影印本,不行。
第一天用了500元,第二天只用400元,对不起,加起来只能领850元,因为单天最高补助
450元。出租车收据,不行,这是餐费补助。更令人气绝的,退件的同时她还要补上一句
:“你是企图盗用公款吗?”
这就是公司一大就会跑出来,令人哭笑不得的“守门员”文化。
我想当初朋友公司的CEO会想到要设立差旅餐费补助,绝对是为了体恤外出同仁的辛劳。
但这样的好意交由负责“防弊”的财务部去执行,很容易就会规划出充满门槛的细则。再
加上业务执行人员平常捍卫公司资产的习惯,最后就忘了当初设立这个补助的初衷,也忽
略了对一家大公司而言,为了几百块钱这样刁难同事,实在是不符合机会成本和比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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