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皮卡丘工作很长一段时间遇到一件事
就是一级主管(课长)和二级主管(部长)长期起了冲突
现在它需要选边了
说选边也没这么严重
因为做得事一样
只是负责对象不一样
因为之前打考绩是由课长打的
所以他得先向课长说明完
再和课长一起向部长说明
然后就看部长和课长起冲突
往往是课长突然想到什么想要加
部长不准许然后两人询问他对处理案子的意见
(他算是带案子的人,对案子比较了解)
之前同事说2职阶以上打考绩的人是部长
所以他打算直接和部长报告内容
结论再和课长说
这样比较没利害冲突?
想请问大家"2职阶(6职级)以上打考绩的人是部长"是真的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