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2013-06-21 01:20:39无薪假 未来可能要给薪
【联合报╱记者许俊伟/台北报导】
劳委会着手翻修“躺”了七十多年未实施的“劳动契约法”,将禁止“惩罚性违约金”,
还要限制“最低服务年限”和“竞业条款”等劳雇签约条件,甚至无薪假也要变成“有薪
假”。劳委会近期积极与劳资团体沟通,预计年底前将草案送出劳委会大门。
国内传产和科技业常受景气影响放员工“无薪假”。未来“劳动契约法”将明订雇主若因
原料、材料来源或市场销售影响等营运风险,要劳工暂停提供劳务,雇主仍有给付工资义
务,即不得再放“无薪假”;但劳雇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科技业常见的“竞业条款”(离职后不得到同性质公司任职)也会在劳契法中明确规范。
劳委会说,除非雇主有应受保护的法律利益或劳工曾接触、使用营业秘密,否则雇主不得
要求签订竞业条款,且最长只能签两年。
劳委会说,就业市场常见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来也会要求雇主提供专业培训者才能签,也
就是常见的“储备干部”,否则雇主不得在劳动契约中规定服务年限。官员说,若劳工在
约定的服务年限内非自愿离职,无须负担违约责任;即使劳方自行提前离职,违约金也以
培训费为限。
医疗和电子业常发生离职违约金争议,航空业机师也有“惩罚性违约金”规定。劳委会说
,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劳工离职时,得另付高额的损害赔偿金,未来新法将明订雇主不得订
定“惩罚性违约金”条款。
另外,曾有服务业销售员或业务被雇主要求到职后先购买公司制服或商品,新法也会禁止
。
劳契法中也规定,凡在工作过程所需要的“工作成本”,包括交通、住宿、工作用的笔电
或手机,都应由雇主承担。
劳委会说,未来雇主也不可任意要求员工“移地劳动”,前提是企业有经营必要、未违反
劳动契约、薪资和其他劳动条件未有不利变更、体能和技术可胜任、雇主应予远地协助等
“调动五原则”,才能调派到他地。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7/7975104.shtml
作者: spinMau (史宾毛) 2013-06-21 01:28:00
但劳雇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嗯哼
作者:
luke72 (ccc)
2013-06-21 01:43:00标题洗脑 现在无薪假就已经必备劳雇双方有约定 否则违法
作者:
luke72 (ccc)
2013-06-21 01:44:00还只是官员解释成"可以这样做" 现在等于要法制化 合法化
作者:
FateOFP (母★教福尔摩斯)
2013-06-21 01:46:00改了没?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帅哥㊣ ®™)
2013-06-21 02:53:00改逼人走不就好啦
作者:
Kamiya (暂停 ninimiga 发言7天)
2013-06-21 03:04:00陷阱
劳雇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BOSS: 不签这约就别进来
作者: satonoo (Moskos) 2013-06-21 08:37:00
这政府真的把人民当白痴吗..做这么假..
作者:
l92873 (骑着蜗牛去耕田~~~)
2013-06-21 08:55:00可以一直让官员放无薪假吗?不做事光领钱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3-06-21 09:57:00可能
作者: buddar 2013-06-21 12:23:00
无薪假合法化
不签这约不能进,那大家通通不要牵阿.那么简单都不会
作者: dinway (......) 2013-06-21 21:08:00
先积极查核现行哪些公司没有落实劳基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