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公司于加班系统制定加班时数上限

楼主: layumi (虔心向学)   2013-04-19 22:59:23
因为劳基法有加班上限46小时的限制 , 为了规避查缉
公司于加班申请系统上强制加入46小时的限制
等于加班超过46小时只能摸摸鼻子自己吞掉 , 多做的全部送公司
请问对于这种作法 , 前辈们又是如何去处理呢 ?
PS : 公司给的很一般般 , 超时工作久了很火大 , 老板又装傻
看到大家都这样被凹 , 又得闷著头做 , 实在很火大
就算你多做 , 看加班当绩效的大头又觉得你没加班 , 真的是令人抓狂
作者: badofn (大鲨鱼)   2013-04-19 23:07:00
为了保有这份工作 我是送给公司T^T 期望有新见解!
作者: ccuwck (乘那清爽的风)   2013-04-19 23:22:00
应该还有加班都要先送半个小时...
作者: patrickk (修养生息)   2013-04-19 23:39:00
工会直接去劳委会干翻这个系统不就解决了
作者: ckg (迈向新阶段)   2013-04-19 23:48:00
我猜等一下会有人推说,有加班费就很好了,一堆连加班费都没有
作者: alamabarry (.............)   2013-04-20 00:18:00
又想要绩效 又想要不加班~~就刚刚好加到46小时吧 想要绩效想违法加班 就没加班费
楼主: layumi (虔心向学)   2013-04-20 00:22:00
被迫加班又被吃时数才火大 , 能准时回家谁想加班
楼主: layumi (虔心向学)   2013-04-20 00:23:00
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 , 连点人的尊严都没有
作者: mmzznnxxbbcc (黄囧龙)   2013-04-20 04:04:00
确实是一堆没加班费的...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3-04-20 13:17:00
确实一堆没加班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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