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违法 一国多制 执法不力 法条徒具空文

楼主: narrokhan (奈罗)   2013-04-19 22:48:37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3-04-19-01
自100年7月劳基法修正后,于第79条加入违法者得公布事业单位或事业主名称的规定,随
后各地主管机关也在网站上设置“违反劳动基准法事业单位公布专区”。然而新法上路近
两年,各县市公布方式南辕北辙。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以下简称本会)日前协助
工程师王向荣整理各县市违反劳基法公布资料,以充实“求职小帮手”程式,却发现各县
市的公布期限、更新频率、档案格式都不一致。特别是大部分县市仅公布最近一、两个月
违法名单,期限一过便撤销公告。为此本会发文给全台各县市政府与管理局,请他们公开
近两年历史资料,但仅获得“一切依法”、“列为参考”等制式回应。
除了行文要求公布历史资料,本会也比较各主管机关的公布方式,并依照资料完整度、更
新频率、资料友善程度做评比(详见附表)。全台湾26个县市政府、管理局中,得分最高
为台东县,其次为高雄市、台中市、嘉义市;但只有台东县、嘉义市有公布自100年8月以
来的历史资料。另外新竹县、宜兰县、花莲县、南投县、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经济部加
工出口区、金门县、连江县等八个主管机关,到今天依然是“国王的名单”,一笔资料也
没有。本会质疑,扣除人口较少的离岛地区,还有六个单位毫无资料,究竟是一切合法,
还是执法不力?
本会也建议劳委会,除督促各主管机关加强劳动检查、确实公告外,关于公布期限、频率
、资料格式,也应该有全国一致的规范。特别是公布期限,既然有两个县市均公告100年
修法后至今的资料,显示实行并无难处。工会秘书长林名哲表示:“公告厂商名单一来是
警告资方,达到惩罚效果;二来一般劳工也希望参考名单,在求职时避开这些公司。如果
公布两个月就撤下,就像违法只罚两万一样不痛不痒,所以我们认为期限最少要两年。”
求职小帮手的作者王向荣则表示,希望政府公告资料更完整,包含历史资料;同时建议格
式统一改为csv或json档案格式。电资工会将提供评比资料与意见给劳委会,并持续监督
各机关作为。
附表:各县市公告违反劳基法名单执行情形评比
作者: qmomo (肥毛)   2013-04-20 04:10:00
push
作者: shaffer (planet)   2013-04-20 14:20:00
架个 server 把政府公布资料建档吧
作者: rockk (My Best My Life)   2013-04-21 10:05:00
另外小心到时跟房价实价登录一样,给资料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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